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JONTEN CPAS 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的重组问询函中有关财务问题的 专项核查意见 中 天 运 [2022]审 字 第 90088 号 附 6 号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JONTE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北 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业务报告统一编码报备系统 业务报备统一编码 : l10002042022925002266 关于 宝鼎科技股份有 限公 司发行股份购 买 报告名称 : 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 暨关联交易 的重组 问 询 函 中有 关财务 问题 的专项核查 意 见 报告文号 中天运 [2凼 2]审 字第 ⒑号 被 审 (验 )单 位名称 山东金宝电子股 会计 师事务所名称 中天运会计师事 业务类型 其他鉴证业务 2oi冫 迦 o2。 报告 日期 2022年 04月 11 日 报备 日期 2022年 04月 10 日 张志 良 (370900010007), 签字人 员 张月敏 l370900010091), 嘞河肓乏谚之(370900010129) (可 通过扫描 二维码或登录北京注协官网输入编码的方式查询信息) 说明 :本 备 案信患仅证 明该报告 已在北京注册会计师协 会报 备 ,不 代 表北 京注册会计 师协会在任何 意义上对报告 内容做 出任何形式 的保证 。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JONTEN CPAS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或 “会计师”) 接受委托,担任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的会计师,现就贵所《关于对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 组问询函〔2022〕第 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提及的需会计师落实和回 复的相关事项逐项进行了回复,请予审核。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JONTEN CPAS 目 录 问题 10 .................................................... 1 问题 11 .................................................... 6 问题 12 ................................................... 13 问题 13 ................................................... 15 问题 14 ................................................... 21 问题 15 ................................................... 28 问题 16 ................................................... 31 问题 17 ................................................... 33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JONTEN CPAS 问题 10 10. 重组报告书显示,覆铜板和铜箔是金宝电子营业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两 类产品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 99%左右。金宝电子 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318,161.50 万元,同比增长 46.46%;2021 年实现净利润 22,362.47 万元,同比增长达 365%。 从产品构成看,覆铜板产品收入同比增长近 60%,占比达 74.48%。从产品毛利率 看,覆铜板产品 2021 年的毛利率为 17.85%,较 2020 年上升 2.58 个百分点,铜箔 产品 2021 年毛利率为 23.69%,较 2020 年上升 7.81 个百分点。报告期内,覆铜板、 铜箔产品的毛利率均低于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毛利率。 请你公司: (1)结合行业可比公司情况,以及金宝电子客户变化、主营产品销量、单价、 营业成本、毛利、期间费用、非经常性损益等因素,说明金宝电子 2021 年营业收 入、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以及净利润增长幅度远远高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的原 因及合理性; (2)说明覆铜板产品收入同比增长速度远高于铜箔产品收入增长幅度,但其 毛利率水平及上升比例低于铜箔产品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行业可比公司情况,以及金宝电子客户变化、主营产品销量、单价、 营业成本、毛利、期间费用、非经常性损益等因素,说明金宝电子 2021 年营业收 入、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以及净利润增长幅度远远高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的原 因及合理性 (一)报告期可比公司收入及净利润变化情况 2020 年下半年以来,伴随下游 5G 市场需求增加,芯片配套材料印制电路板整 体销量及销售价格均有所上升。受此影响,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收入及净利润规模普 遍大幅增长。此外受市场需求大于供给的影响,产品毛利率明显增长,导致可比上 市公司净利润增幅均大于营业收入增幅,金宝电子及可比上市公司 2021 年较 2020 年营业收入、毛利率及归母净利润变动具体情况汇总如下表所示: 1 / 39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JONTEN CPAS 营业收入 毛利率增长 归母净利润 公司名称 主要产品 数据源 增长率% 率% 增长率% 华正新材 58.47 -12.74 90.24 覆铜板 年报数据 嘉元科技 133.26 23.87 195.02 铜箔 年报数据 南亚新材 98.39 尚未披露 193.13 覆铜板 业绩快报 生益科技 38.04 0.15 68.38 覆铜板 年报数据 平均值 82.04 3.76 136.69 金宝电子 46.46 24.17 364.85 铜箔、覆铜板 审计报告 注:华正新材 2021 年毛利率较 2020 年下滑 12.74%受其他业务如导热材料、功能性复合材 料及交通物流用复合材料等毛利率分别下降 4.77%、16.29%及 6.68%的影响。 如上表所示,2021 年可比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水平都有较大幅度的增 长,且净利润的增长幅度均大于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其中,金宝电子 2021 年营 业收入增长率水平略低于可比上市公司收入增长率平均值,净利润增长率水平高于 可比公司净利润增长率平均值,主要由于:1、金宝电子覆铜板 FR-4 产品在报告期 初为新投产产品,出于获客考虑初始销售定价相对较低。2021 年覆铜板 FR-4 销售 占比逐渐提升其市场销售定价策略趋于稳定,FR-4 产品产能利用率提升导致单位产 品固定成本分摊降低;2、受金宝电子融资需求下降影响,银行利息及贴现利息费 用下降。 (二)主要客户变化影响 受行业发展影响,金宝电子主要客户创造收入大幅度的增长,前五大客户创造 收入比例由 2020 年的 19.05%提升至 2021 年的 27.35%。金宝电子 2021 年销售产品 结构有所调整,覆铜板创造收入占比由 2020 年 68.40%提升至 2021 年 74.48%,其 中大客户覆铜板销售额贡献度增加明显。2021 年前五大客户中销售覆铜板客户有四 家,其收入增长额占前五大客户收入合计增长额 99%。2021 年前五大客户具体销售 金额、销售毛利率及较 2020 年销售增长变化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20 年是 序 销售商 2021 年 占收入 2020 年 占收入 客户名称 增长额 否为前五 号 品 度 比例 度 比例 大 奥士康科 1 技股份有 覆铜板 34,413.72 10.82% 8,300.84 3.82% 26,112.88 是 限公司 定颖电子 覆铜 2 股份有限 板、铜 19,032.76 5.98% 10,087.01 4.64% 8,945.75 是 公司 箔 2 / 39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JONTEN CPAS 2020 年是 序 销售商 2021 年 占收入 2020 年 占收入 客户名称 增长额 否为前五 号 品 度 比例 度 比例 大 广东生益 3 科技股份 铜箔 14,893.69 4.68% 14,492.64 6.67% 401.05 是 有限公司 崇达技术 覆铜 否(第六 4 股份有限 板、铜 10,468.29 3.29% 5,174.00 2.38% 5,294.29 大) 公司 箔 金禄电子 否(第十 5 科技股份 覆铜板 8,206.19 2.58% 3,326.55 1.53% 4,879.64 大) 有限公司 合计 87,014.65 27.35% 27.35% 19.05% 45,633.61 (三)主营业务产品产量、销量、单价、营业成本、毛利率变化情况 报告期间,金宝电子铜箔产量基本保持稳定,2020 年及 2021 年产量分别为 15,042.70 吨及 15,025.24 吨;覆铜板产量明显增加,由 2020 年 1,596.10 万张增产至 2021 年 1,776.74 万张,增幅为 11.32%,相应的 2021 年覆铜板销售量较 2020 年增 长 8.68%。同期铜箔对外销售量减少 15.14%,主要是由于部分铜箔自用于生产覆铜 板流程,未直接对外销售。覆铜板产能释放导致的销售量及产品毛利率提升,导致 金宝电子 2021 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出现大幅增长,且净利润增长幅度大于营业收 入增长幅度。具体数据统计如下: 1、报告期间金宝电子产品销量、平均售价、平均成本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铜箔(吨、万元/吨);覆铜板(万张、元/张) 2021 年 2020 年 项目 销售量 平均售价 平均成本 销售量 平均售价 平均成本 铜箔 8,256.00 9.53 7.28 9,729.33 6.76 5.68 覆铜板 1,814.04 130.63 107.31 1,669.17 89.02 75.52 2、报告期间金宝电子产品销量、平均售价、平均成本及毛利变化情况汇总如 下: 2021 年度毛 2020 年度毛 销售量增长 平均售价增 平均成本增 项目 利率 利率 率 长率 长率 铜箔 23.69% 15.88% -15.14% 40.98% 28.17% 覆铜板 17.85% 15.27% 8.68% 46.74% 42.09% (四)期间费用、非经常性损益等变化情况 报告期间,金宝电子期间费用及其他损益科目占收入比例如下表所示: 3 / 39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JONTEN CPAS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发生额 2021 年度占收比 2020 年度发生额 2020 年度占收比 营业收入 318,161.50 100.00% 217,231.44 100.00% 营业成本 257,195.05 80.84% 183,715.71 84.57% 税金及附加 1,238.25 0.39% 850.69 0.39% 销售费用 3,304.52 1.04% 3,134.62 1.44% 管理费用 6,619.17 2.08% 6,187.53 2.85% 研发费用 14,408.76 4.53% 6,980.20 3.21% 财务费用 7,406.72 2.33% 10,248.03 4.72% 利息收入 449.56 0.14% 942.42 0.43% 加:其他收益 762.6 0.24% 1,071.09 0.49% 投资收益 -553.53 -0.17% -222.87 -0.10% 信用减值损失 -1,828.21 -0.57% -912.73 -0.42% 资产减值损失 -1,766.27 -0.56% -56.31 -0.03% 资产处置收益 19.29 0.01% 0.43 0.00% 营业利润 24,622.90 7.74% 5,994.26 2.76% 加:营业外收入 152.7 0.05% 199.44 0.09% 减:营业外支出 697.45 0.22% 1,123.69 0.52% 利润总额 24,078.15 7.57% 5,070.01 2.33% 如上表所示,2021 年净利润大幅增长除受营业成本占收入比例下降(即毛利率 上升)因素影响外,亦受财务费用占收入比例下降影响(2021 年和 2020 年管理费 用、销售费用及研发费用合计占收入比例分别为 7.65%和 7.50%,变化幅度较小)。 2021 年财务费用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 2020 年引入战略投资者、业绩增长营运资金 状况向好等因素影响,标的公司外部融资需求下降,相应的借款银行利息及票据贴 现利息费用大幅下降。 二、说明覆铜板产品收入同比增长速度远高于铜箔产品收入增长幅度,但其毛 利率水平及上升比例低于铜箔产品的原因及合理性 1、金宝电子 2021 年铜箔产品销售收入增速低于覆铜板销售收入增速的主要原 因 (1)为应对下游 5G 及通讯市场的快速发展,金宝电子自 2018 年起部署覆铜 板 FR-4 生产线的投产建设及市场开拓。如前述,2020 年及 2021 年覆铜板产品外部 4 / 39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JONTEN CPAS 订单数量大幅增加,销售规模逐步提升,与此同时 2021 年市场可采购生产覆铜板 所用铜箔供应量明显不足。为满足新增覆铜板订单需求,2021 年金宝电子将其部分 生产铜箔用于生产外销覆铜板,未实现直接向第三方销售。 (2)报告期金宝电子铜箔产品产量相对稳定,年产量基本维持在 15,000.00 吨 左右。由于前述原因,部分铜箔为满足新开发覆铜板生产需求为内部生产所用,导 致 2021 年铜箔对外销量较 2020 年减少 1,473.33 吨,故 2021 年铜箔产品销售收入 同比增速较低。 2、金宝电子 2021 年铜箔产品毛利率增速快于覆铜板产品毛利率增速的主要原 因 2021 年铜箔毛利率大幅提升且增速快于覆铜板产品毛利率增速 主要因为全年 铜箔市场供给远小于需求、供需短期出现失衡,市场铜箔毛利率增长水平普遍较高。 报告期可比上市公司铜箔及覆铜板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公司名称 最新一期 2020 年度 覆铜板 生益科技 29.30% 25.54% 华正新材 18.36% 15.48% 南亚新材 18.33% 11.90% 金安国纪 25.75% 15.34% 铜箔 铜冠铜箔 17.29% 9.36% 中一科技 31.79% 16.53% 超华科技 28.44% 32.01% 综上所述,2021 年金宝电子覆铜板毛利率上升比例低于铜箔产品毛利率上升比 例而覆铜板产品收入同比增长速度高于铜箔产品收入增长速度的主要原因是 2021 年部分铜箔为满足新开发覆铜板生产需求为内部生产所用,铜箔产量一定的情况下 对外销售数量减少。因此,金宝电子 2021 年覆铜板产品收入同比增长速度高于铜 箔产品收入增长幅度,同时毛利率水平及上升比例低于铜箔产品具有合理性。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5 / 39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JONTEN CPAS 1、2020 年下半年以来,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收入及净利润规模普遍大幅增长, 且受供需端变化的影响,产品毛利率明显增长导致可比上市公司净利润增幅均大于 营业收入增幅。由于 2021 年覆铜板 FR-4 产品产能利用率提升导致单位产品固定成 本分摊降低,金宝电子融资需求下降,银行利息及贴现利息费用下降等因素影响, 金宝电子营业收入增长率水平略低于可比上市公司收入增长率平均值,净利润增长 幅度高于可比公司净利润增长率值。 2、2021 年,金宝电子生产的部分铜箔为满足新开发覆铜板生产需求而内部使 用。因此,金宝电子覆铜板毛利率上升比例低于铜箔产品毛利率上升比例而覆铜板 产品收入同比增长速度高于铜箔产品收入增长速度。 问题 11 11. 重组报告书显示,报告期各期末,金宝电子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72,626.41 万元、104,132.98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33.43%、32.73%,各期末坏账准 备计提比例分别为 5.74%、5.72%。从账龄看,1 年以内账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 分别为 98.98%和 98.88%。 请你公司: (1)结合标的公司业务模式、信用政策、同行业可比公司等情况,说明应收 账款占比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对应收账款真实性的核查方式、过程及结论; (2)结合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坏账计提政策、期后回款等情况,说明标的 资产坏账计提是否充分; (3)说明应收账款各期末余额前五名与报告期前五名客户是否存在对应关系, 如是,说明对该客户报告期新增应收账款占对其总应收账款的比例、占报告期向其 销售金额的比例,如否,说明对非前五大客户应收对象应收账款的形成原因、具体 账龄构成及金额。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标的公司业务模式、信用政策、同行业可比公司等情况,说明应收账 款占比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对应收账款真实性的核查方式、过程及结论 6 / 39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JONTEN CPAS (一)应收账款占比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1、业务模式 金宝电子主要采取直销模式,与主要客户会签订长期框架合同,在合同期内由 客户根据自身需求向金宝电子下达具体订单。订单对应的产品生产入库后,金宝电 子会根据约定的交货期组织和安排物流公司发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并完成产品交付。 在结算方面,金宝电子一般会采取赊销的结算模式。针对长期合作的客户,一般以 月度为节点与下游客户进行对账,并在对账完成后给予客户一定的信用期。针对一 般客户,金宝电子采取先款后货或现款现货的结算模式。故报告各期末金宝电子对 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较大。 2、信用政策 金宝电子根据客户资源、资金实力、采购规模的差异确定不同信用政策。公司 目前已制定有效的应收账款管理和客户信用管理政策,保证应收账款的及时收回。 公司主要采取直销模式,每月与客户对账后视情况通常给予其 30-90 天的信用期, 最多不超过 6 个月的信用期。标的公司会定期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及调整, 以保证在有效防范坏账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客户粘性,扩大业务规模。报告期内主要 客户信用政策基本稳定。 3、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2020 年度,金宝电子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略低 于行业平均水平,2021 年度,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无显 著差异,具有合理性。具体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铜冠铜箔 尚未披露 17.68% 中一科技 20.84% 21.74% 生益科技 30.77% 67.84% 华正新材 38.01% 81.61% 南亚新材 尚未披露 43.58% 金安国纪 尚未披露 25.20% 平均值 29.87% 42.94% 7 / 39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JONTEN CPAS 公司名称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金宝电子 32.73% 33.43% (二)对应收账款真实性的核查方式、过程及结论 1、核查方式、过程 (1)对公司客户执行了访谈、函证程序,对应收账款及营业收入进行了测试 等程序,确认报告期各期应收账款余额及营业收入的准确性。 (2)对公司销售部门负责人进行访谈,并查询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相关会 议文件,了解公司销售与收款活动相关的内部控制及其执行是否有效。 (3)查阅了相关销售合同、收款情况、发货情况及收入确认情况,确认当期 应收账款记账金额。 (4)取得对主要客户信用期及信用额度的审核记录,核查主要客户的实际收 款情况,与合同收款期进行核对,对期后收款情况进行核查,对应收账款余额长期 挂账的原因进行分析。 (5)核查与应收账款相关的财务指标,包括应收账款余额增长率、与营业收 入是否配比、应收账款周转率等。 (6)核查了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并与同行业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进 行比对,检查是否存在重大异常,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否充分;分析应收账款的 账龄,复核账龄划分是否正确,并按照公司坏账准备政策复核期末计提的坏账准备 余额是否充分。 2、核查结论 经核查,金宝电子报告各期末的应收账款记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相关交易具有商业实质,应收账款余额记录准确。 二、结合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坏账计提政策、期后回款等情况,说明标的资 产坏账计提是否充分 (一)金宝电子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2021 年 12 月 31 日金宝电子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表所 示: 8 / 39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JONTEN CPAS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实际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02,372.72 5,186.30 5.07 1至2年 1,113.54 143.09 12.85 2至3年 287.51 270.74 94.17 3至4年 291.46 291.14 99.89 4 年以上 67.76 67.76 100.00 合计 104,132.98 5,959.03 5.72 注:上表包括通过单项信用风险及组合信用风险评估计提的坏账准备。 2020 年 12 月 31 日金宝电子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表所 示: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实际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71,545.38 3,577.27 5.00 1至2年 462.56 321.89 69.59 2至3年 523.80 175.33 33.47 3至4年 1.10 0.55 50.00 4 年以上 93.57 93.57 100.00 合计 72,626.41 4,168.60 5.74 注:上表包括通过单项信用风险及组合信用风险评估计提的坏账准备。 (二)金宝电子的坏账计提政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金宝电 子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 组合: 组合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一 关联方组合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 组合二 账龄组合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根据公司历史经验,不同细分客户群体发生损失的情况没有显著差异,因此在 计算坏账准备时未进一步区分不同的客户群体。 9 / 39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JONTEN CPAS 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账龄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5% 1至2年 10% 2至3年 30% 3至4年 50% 4 年以上 100% (三)金宝电子的期后回款情况 金宝电子 2021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余额及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的期后回 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余额 期后回款金额 期后回款率(%) 104,132.98 86,478.90 83.05 报告期内,金宝电子客户的财务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各类铜箔及覆 铜板产品整体销售情况良好。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期后回款率为 83.05%,鉴于金 宝电子每月与客户对账后视情况通常给予其 30-90 天的信用期,最多不超过 6 个月 的信用期,2021 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大多处于合理账期内,该回款率体现出金宝电 子客户期后回款整体情况良好。 (四)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坏账计提政策 金宝电子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并结合行业特点和自身经营情况,制定了具体 可行的坏账计提政策,同行业上市或拟上市公司坏账计提政策对比情况如下: 账龄 1 年以内 1至2年 2至3年 3至4年 4至5年 5 年以上 铜冠铜箔 5% 10% 30% 50% 50% 100% 中一科技 5% 10% 50% 100% 100% 100% 生益科技 0.5% 20% 50% 80% 80% 80% 华正新材 5% 10% 30% 80% 80% 80% 南亚新材 0.5% 20% 50% 80% 100% 100% 金安国纪 0.5% 20% 50% 80% 100% 100% 金宝电子 5% 10% 30% 50% 100% 100% 10 / 39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JONTEN CPAS 金宝电子 2021 年及 2020 年末应收账款综合坏账计提比例分别为 5.74%及 5.72%,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具体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2020 年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2021 年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铜冠铜箔 5.50% 尚未披露 中一科技 8.10% 8.67% 生益科技 1.93% 1.89% 华正新材 5.24% 1.03% 南亚新材 0.63% 尚未披露 金安国纪 3.92% 尚未披露 平均值 4.22% 3.86% 金宝电子 5.72% 5.74% 报告期各期末,金宝电子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在 1 年以内,对应余额占比均在 98% 以上。公司对于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按照 5%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与铜冠铜箔、 中一科技、华正新材一致,高于生益科技、南亚新材和金安国纪。同时,报告期各 期末,金宝电子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均高于行业平均值,计提政策较为谨慎。公司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系根据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并参考同 行业的坏账政策进行确定。 综上所述,金宝电子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足额计提了坏 账准备。整体来看,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三、说明应收账款各期末余额前五名与报告期前五名客户是否存在对应关系, 如是,说明对该客户报告期新增应收账款占对其总应收账款的比例、占报告期向其 销售金额的比例,如否,说明对非前五大客户应收对象应收账款的形成原因、具体 账龄构成及金额 报告各期末金宝电子应收账款各期末余额前五名与报告期前五名客户对应关 系及相关补充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1 年前五大应收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新增应收账 新增应收账 是否为 应收账 期末应收 当期收入 款占对其总 款占向其销 客户名称 前五名 款排名 账款余额 金额 应收账款的 售金额的比 客户 比例(%) 例(%) 11 / 39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JONTEN CPAS 新增应收账 新增应收账 是否为 应收账 期末应收 当期收入 款占对其总 款占向其销 客户名称 前五名 款排名 账款余额 金额 应收账款的 售金额的比 客户 比例(%) 例(%) 奥士康科技股份 1 14,847.05 34,413.72 是 100.00 38.18 有限公司 定颖电子股份有 2 4,373.80 19,032.76 是 100.00 20.34 限公司 深圳市中络电子 3 4,010.02 8,147.83 否 100.00 43.55 有限公司 金禄电子科技股 4 3,800.56 8,206.19 是 100.00 40.99 份有限公司 崇达技术股份有 5 2,776.83 10,468.29 是 100.00 23.47 限公司 合计 29,808.26 80,268.79 其中 2021 年非前五大客户深圳市中络电子有限公司为当年第六大客户,其应 收账款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应收账款余额 当期收入金额 形成原因 账龄 2021 年 4,010.02 8,147.83 销售覆铜板 1 年以内 2020 年 698.11 1,947.77 销售覆铜板 1 年以内 (二)2020 年前五大应收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是否与 新增应收账 新增应收账 前五名 应收账 期末应收 当期收入 款占对其总 款占向其销 客户名称 客户存 款排名 账款余额 金额 应收账款的 售金额的比 在对应 比例(%) 例(%) 关系 奥士康科技股 1 6,108.31 8,300.84 是 100.00 65.12 份有限公司 江西旭昇电子 2 4,338.36 7,432.78 是 100.00 51.65 有限公司 定颖电子股份 3 4,071.39 10,087.01 是 100.00 35.72 有限公司 金禄电子科技 4 2,020.48 3,326.55 否 100.00 53.75 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 5 骏达电子有限 2,018.12 3,644.20 否 100.00 49.01 公司 合计 18,556.66 32,791.39 其中 2020 年非前五大客户(均为前十大客户)应收对象的应收账款情况说明 如下: 12 / 39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JONTEN CPAS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余 当期收入金 单位名称 年度 形成原因 账龄 额 额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 2020 年 2,020.48 3,326.55 销售覆铜板 1 年以内 限公司 2019 年 1,158.62 1,094.47 销售覆铜板 1 年以内 佛山市顺德区骏达电 2020 年 2,018.12 3,644.20 销售覆铜板 1 年以内 子有限公司 2019 年 1,484.73 3,173.37 销售覆铜板 1 年以内 四、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金宝电子一般会采取赊销的结算模式。针对长期合作的客户,一般以月度 为节点与下游客户进行对账,对账后视情况通常给予其 30-90 天的信用期,最多不 超过 6 个月的信用期。针对较少客户,金宝电子采取先款后货或现款现货的结算模 式。故报告各期末金宝电子对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金额较大。经核查,金宝电子与 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占收入比例不存在重大差异,应收账款余额准确。 2、金宝电子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足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其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计提比例较可比公司更为谨慎, 整体来看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报告各期末的应收账款记账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相关规定,相关交易具有商业实质,应收账款余额记录准确。 问题 12 12. 重组报告书显示,报告期各期末金宝电子货币资金中其他货币资金余额分 别为 3.09 亿元、2.23 亿元,分别占货币资金余额 63%、77%,以银行承兑汇票保 证金和信用证保证金为主。请按类别说明其他货币资金受限情况,以及与公司银行 承兑汇票及信用证规模是否匹配,进一步说明其他货币资金是否真实。请独立财务 顾问、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按类别说明其他货币资金受限情况 受限其他货币资金为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证金,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保证金 受限原因 13 / 39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JONTEN CPAS 年度 保证金 受限原因 2021 年度 22,283.29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合计 22,283.29 30,623.79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020 年度 250.00 信用证保证金 合计 30,873.79 二、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规模是否匹配,进一步说明其他货币资金是否真实 因存在:1、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开票背书、贴现,合并层面抵消内部背书转让 票据;2、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内部出票内部贴现票据调整至短期借款核算等 财务报表调节项,导致合并层面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规模与保证金余额匹配度较 低。 将合并层面应付票据余额调整至全口径应付票据余额具体过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项目 合计 合计 应付票据 信用证 应付票据 信用证 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35,384.72 35,384.72 8,650.00 3,250.00 11,900.00 加:合并抵消 9,809.00 9,809.00 12,430.00 12,430.00 加:根据新准则调整至 36,350.00 36,350.00 短期借款 全口径金额 45,193.72 45,193.72 57,430.00 3,250.00 60,680.00 保证金 22,283.29 22,283.29 30,623.79 250.00 30,873.79 保证金占未抵消金额比 49.31 49.31 53.32 7.69 50.88 例(%) 如上表所示,若将合并层面应付票据余额调整至全口径应付票据余额,则 2021 年及 2020 年末其他货币资金-保证金占应付票据及信用证合计比例分别为 49.31%及 50.88%,处于合理区间水平,从而验证报告各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余额的合理及真实 性。 此外,通过核对应付票据保证金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并与总账数和日记账、 明细账合计数核对相符;履行独立发函程序,经银行询证函回函等核查方式确认其 他货币资金余额的真实性。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4 / 39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JONTEN CPAS 因存在:1、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开票背书、贴现,合并层面抵消内部背书转让 票据;2、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内部出票内部贴现票据调整至短期借款核算等 报表调节项,导致合并层面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规模与保证金匹配度较低。若将 合并层面应付票据余额调整至全口径应付票据余额,2021 年及 2020 年末其他货币 资金-保证金占应付票据及信用证合计比例分别为 49.31%及 50.88%,处于合理区间 水平。经核查,报告各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余额真实准确。 问题 13 13. 重组报告书显示,金宝电子报告期内存在关联方资金拆入拆出情形。资金 拆入方面,金宝电子向控股股东昌林实业拆入 18,000.00 亿元,年利率为 7.5%,高 于向其他关联方拆入资金的利率。资金拆出方面,子公司松磊商贸 2020 年度向李 林昌外甥女婿曲少坤控制的招远市玖禾置业有限公司拆出 9,800.00 万元。此外,2020 年 11 月,昌林实业与招远市宝金铜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宝金铜 板”)、金宝电子签订《还款协议》,宝金铜板同意金宝电子将昌林实业投入宝金 铜板合伙份额中 29,500.00 万元的 50%(即 14,750.00 万元)直接还款回昌林实业。 请你公司: (1)说明截止目前前述关联方资金拆入拆出的偿还情况,以及资金拆入拆出 发生的背景、原因和必要性,是否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如适用); (2)说明标的公司向控股股东昌林实业拆入资金约定利息高于向其他方拆入 资金利息的原因,并约定将 14,750.00 万元直接还款回昌林实业的原因,是否存在 损害标的公司利益的情形; (3)说明标的公司报告期是否还存在其他的资金占用情形,如是,说明资金 占用清理进展,目前是否已消除影响,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第三条有关拟购买资产存在资金占用问题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 见第 10 号》的有关规定。 请独立财务顾问对上述全部问题、律师对上述问题(1)(2)、会计师对上述 问题(1)(3)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5 / 39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JONTEN CPAS 一、前述关联方资金拆借的情况 (一)2019 年度金宝电子向昌林实业拆入 18,000 万元 1、资金拆借的偿还情况 报告期内,金宝电子存在向控股股东昌林实业借入资金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拆入人 拆出人 金额 开始日 结束日 年利率 1 金宝电子 昌林实业 3,550.00 2019/11/28 2020/1/2 7.50% 2 金宝电子 昌林实业 1,265.00 2019/11/29 2020/1/2 7.50% 3 金宝电子 昌林实业 3,000.00 2019/12/4 2020/1/3 7.50% 4 金宝电子 昌林实业 455.00 2019/12/6 2020/1/3 7.50% 5 金宝电子 昌林实业 285.00 2019/12/6 2020/1/2 7.50% 6 金宝电子 昌林实业 560.00 2019/12/12 2020/1/3 7.50% 7 金宝电子 昌林实业 8,885.00 2019/12/31 2020/1/2 7.50% 2020 年度,金宝电子向昌林实业拆借的资金共计 7 笔,金额共计 18,000.00 万 元,均为金宝电子在 2019 年度向昌林实业借入,金宝电子已于 2020 年 1 月份全部 完成偿还,共计偿还本金 18,000.00 万元及利息 59.37 万元,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 内金宝电子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向昌林实业新增资金拆借的情况,截至本回复出具之 日,金宝电子向昌林实业拆借资金已经全部完成本息偿还。 2、资金拆借的背景、原因和必要性 昌林实业 2019 年 11 月-12 月为金宝电子提供资金拆借共 18,000.00 万元,主要 原因为金宝电子高端覆铜板项目作为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项目,根据当地政策要求 项目基金除政府出资部分外,还需社会资本投入。在涉及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出资安 排等相关政策及要求尚未明确前,为尽快履行其进行社会资本出资的义务,昌林实 业直接向金宝电子打款共计 18,000.00 万元。后续在相关政策及要求明确后,昌林 实业与政府出资平台共同成立了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基金(即宝金铜板),间接向金 宝电子相关项目提供资金支持。此前昌林实业向金宝电子打入的 18,000.00 万元已 于 2020 年 1 月初由金宝电子退回至昌林实业。2020 年 1 月及 2 月,依照新旧动能 转换项目的相关安排,金宝电子收到了宝金铜板的相关资金支持共 5 亿元。 16 / 39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JONTEN CPAS (二)2020 年度松磊商贸向招远市玖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玖禾置业”) 拆出 9,800 万元 1、资金拆借的偿还情况 报告期内,金宝电子的子公司松磊商贸存在向玖禾置业借出资金的情况,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拆入人 拆出人 金额 开始日 结束日 年利率 1 玖禾置业 松磊商贸 6,800.00 2020/5/14 2020/8/28 7.20% 2 玖禾置业 松磊商贸 3,000.00 2020/5/14 2020/7/13 7.20% 2020 年度,金宝电子向玖禾置业拆借的资金金额共计 9,800.00 万元,均为玖禾 置业在 2020 年 5 月 14 日向松磊商贸借入,玖禾置业已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通过龙 口市三才黄金有限公司向松磊商贸偿付 3,000.00 万元本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 向松磊商贸偿付 6,800.00 万元本金,并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向松磊商贸支付 180.16 万元利息(含增值税)。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玖禾置业不存在其他向金宝电子 及其子公司资金拆借的情况,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玖禾置业向金宝电子及其子公 司拆借资金已经全部完成本息偿还。 2、资金拆借的背景、原因和必要性 报告期内松磊商贸向玖禾置业拆借资金共 9,800.00 万元,均为 2020 年 5 月 14 日借出。其中 7,000.00 万元为松磊商贸直接拆借给玖禾置业,剩余 2,800.00 万元为 金宝电子通过松磊商贸进行转贷形成的资金拆借,具体情况为:金宝电子向松磊商 贸以银行受托支付的方式支付 3,000.00 万元,松磊商贸于 2020 年 5 月 14 日收到 3,000.00 万元,并于当日拆借给玖禾置业 2,800.00 万元,剩余 200.00 万元流回金宝 电子,形成了松磊商贸对于玖禾置业的资金拆借款 2,800.00 万元。 松磊商贸向玖禾置业拆借资金,主要系为关联方经营投资提供短期资金融通。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关联方资金拆借已经全部清理。 (三)2020 年度金宝电子向招远市宝金铜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宝金铜板”)拆入 50,000 万元 1、资金拆借的偿还情况 17 / 39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JONTEN CPAS 报告期内,金宝电子存在向宝金铜板借入资金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拆入人 拆出人 金额 开始日 结束日 年利率 1 金宝电子 宝金铜板 14,750.00 2020/1/3 2020/11/3 5.35% 2 金宝电子 宝金铜板 14,750.00 2020/1/3 2026/1/2 5.35% 3 金宝电子 宝金铜板 15,500.00 2020/1/23 2026/1/22 5.35% 4 金宝电子 宝金铜板 5,000.00 2020/2/17 2026/2/16 5.35% 2020 年度,金宝电子向宝金铜板拆借的资金共计 50,000.00 万元。金宝电子已 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偿还 14,750.00 万元。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金宝电子已偿还 拆借本金 14,750.00 万元、偿还拆借利息共计 4,475.13 万元,金宝电子向宝金铜板 的拆借本金余额为 35,250.00 万元。 2、资金拆借的背景、原因和必要性 为充分发挥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政策效益,精准支持省委、省政府关 注的重大“双招双引”产业项目,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新动能基金 公司”)依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基金管理办法》连同烟台市 财政局、招远市国资局下属投资主体、昌林实业共同设立宝金铜板,用于定向支持 金宝电子高端覆铜板项目。宝金铜板为金宝电子提供资金支持的具体情况如下: 2019 年 7 月 31 日,山东省财政厅印发《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基金管理办 法》(鲁政基金〔2019〕9 号),对根据市县拟设立的项目基金、其他围绕省委、 省政府关注的“双招双引”重大产业项目拟设立的项目基金作出详细规定。 2019 年 12 月 18 日,宝金铜板成立,定向用于支持金宝电子高端覆铜板项目, 由金宝电子实际控制人李林昌出资 2.95 亿元有限合伙份额(占比 59%),新动能基 金公司、招远市财金投资有限公司、烟台市财金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 新动能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市财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出资 2.05 亿元(占比 41%),其中烟台市财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宝金铜板成立时出 资结构如下: 18 / 39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JONTEN CPAS 2019 年 12 月 27 日,金宝电子与宝金铜板、昌林实业和李林昌签订《可转股债 权投资合同》,约定金宝电子向宝金铜板借款 5 亿元专项用于高端覆铜板项目,借 款期限 6 年,年利率为单利 5.35%,付息方式为每半年付息。同时合同约定,在合 同期限届满,宝金铜板有权将对金宝电子的债权转为金宝电子股权。 2020 年 1 月 3 日、2020 年 1 月 23 日、2020 年 2 月 17 日,宝金铜板共计 5 亿 元贷款转入金宝电子账户。金宝电子自收到贷款日分别开始计息。 2020 年 11 月 1 日,昌林实业与宝金铜板、金宝电子签订《还款协议》,协议 约定,宝金铜板同意金宝电子将昌林实业投入宝金铜板合伙份额的 2.95 亿元的 50% (即 1.475 亿元)直接还款回昌林实业。2020 年 11 月 3 日,金宝电子向昌林实业 支付资金拆借还款 1.475 亿元。 2021 年 12 月 7 日,宝金铜板召开投委会决议,决议取消与金宝电子签署的《可 转股债权投资合同》中的债转股的相关约定,同意在贷款期限届满后不进行债转股。 综上,报告期内宝金铜板向金宝电子提供资金支持主要系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 理公司依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基金管理办法》连同烟台市财 政局、招远市国资局下属投资主体、昌林实业定向支持金宝电子高端覆铜板项目, 资金拆借对于金宝电子建设生产具有必要性。 (四)上述资金拆借是否经过审议程序 2020 年度以前,金宝电子及其子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运行不规范的情况,存在转 贷、未经审议程序的资金拆借的情况。针对内部控制不规范的情况,金宝电子 2020 年以来积极推进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包括补充修订《公司章程》、制定了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于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和管理、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关联交易合同的执行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并严格执行。针对上 19 / 39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JONTEN CPAS 述 2019 年度金宝电子向昌林实业拆入 18,000 万元、2020 年度松磊商贸向玖禾置业 拆出 9,800.00 万元、2020 年度金宝电子向宝金铜板拆入 50,000 万元等事项,金宝 电子已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 事项的议案》,确认报告期内(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金宝电子 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金宝电子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关 联方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况。 二、标的公司报告期是否还存在其他的资金占用情形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条有关拟购买资产存在资金占用问 题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0 号》规定:“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时,拟购买资产存在被其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的,前述有关各方应当在中国证监会受理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材料前,解决对 拟购买资产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 除上述松磊商贸向玖禾置业拆借 9,800.00 万元外,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 向其他关联方拆出资金,导致资金占用的情况。截至报告期末,金宝电子向关联方 拆出资金已经全部完成清理,不存在被其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三条有关拟购买资产存在资金占用问题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0 号》的有关规定。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截至报告期末,金宝电子向昌林实业拆入资金已经全部完成本息偿付,金 宝电子向宝金铜板的拆借本金余额为 35,250.00 万元,上述关联资金拆借具有合理 性和必要性。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存在转贷情况,针对松磊商贸向玖禾置业拆出资金 事项,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已完成清理,并持续加强内部控制体系 的完善和有效执行。上述资金拆借已通过标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确认,不存在损害 金宝电子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关联方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况。 2、截至报告期末,金宝电子向关联方拆出资金已经全部完成清理,不存在被 其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本次重组符 20 / 39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JONTEN CPAS 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条有关拟购买资产存在资金占用问题 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0 号》的有关规定。 问题 14 14. 重组报告书显示,标的公司产品原材料主要包括电解铜、树脂和玻纤布等, 原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比重较高。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电解铜、树脂和玻纤布 三大原材料在采购金额中的占比分别为 40.4%、15.2%、17.1%。 请你公司: (1)结合近年来电解铜(阴极铜)、树脂和玻纤布价格波动情况及趋势,说 明标的公司受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情况,是否存在因主要产品原材料和产成品价 格波动导致业绩大幅波动的风险,如是,请充分提示; (2)结合标的公司行业地位与主要客户议价能力、产品定价机制等,说明原 材料波动向下游传导的可行性、可持续、及时性及对标的资产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 是否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并就原材料价格变化对标的资产盈利能力及评估值 的影响进行敏感性分析。 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对上述全部问题、评估师对上述问题(2)进行核查 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近年来电解铜(阴极铜)、树脂和玻纤布价格波动情况及趋势,说明 标的公司受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情况,是否存在因主要产品原材料和产成品价格 波动导致业绩大幅波动的风险,如是,请充分提示 (一)结合近年来电解铜(阴极铜)、树脂和玻纤布价格波动情况及趋势,说 明标的公司受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情况 1、电解铜(阴极铜)、树脂和玻纤布价格波动情况及趋势 报告期内,电解铜、树脂和玻纤布的月度市场价格(含税)变动趋势如下图所 示,其中,铜价选取长江现货月度平均价格,树脂价格选取 535A80 和 E-51 两类品 种金宝电子每月公开招标取得的市场价格,玻纤布价格选取标的公司三家主要玻纤 布供应商每月报价的平均价格。 21 / 39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JONTEN CPAS (元) (万元) 60 8 7 50 6 40 5 30 4 3 20 2 10 1 0 0 20-1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0-11 20-12 21-1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21-9 21-10 21-11 21-12 玻纤布(元/米) 树脂:535A80(元/千克) 树脂:E-51(元/千克) 长江现货均价:铜(万元/吨) 报告期内,电解铜、树脂和玻纤布市场价格在 2020 年内相对平稳,2020 年四 季度开始至 2021 年中价格明显上涨,2021 年下半年开始电解铜和玻纤布价格相对 平稳,树脂价格仍有上涨。进入 2021 年四季度,三者价格均有所回落。 2、标的公司受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情况 报告期内,金宝电子上述三类原材料采购价格、主要产品价格及经营情况如下 表所示: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电解铜(万元/吨) 6.13 4.39 原材料 玻纤布(元/米) 6.39 3.13 采购价格 树脂(元/千克) 33.99 19.72 铜箔(万元/吨) 9.53 6.76 产品售价 覆铜板(元/张) 130.63 89.02 营业收入(万元) 318,161.50 217,231.44 营业成本(万元) 257,195.05 183,715.71 经营业绩 毛利润(万元) 60,966.45 33,515.73 毛利率 19.16% 15.43% 在报告期内,2021 年全年相较 2020 全年,上述三类原材料的价格上涨明显。 金宝电子铜箔和覆铜板产品售价同样显著上涨,整体趋势一致。同时,金宝电子毛 利率由 15.43%提升至 19.16%。 22 / 39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JONTEN CPAS 由于金宝电子产品定价中,电子铜箔产品定价一般采用公开市场铜价(如长江 现货价格)作为基准铜价,根据不同产品类型确定加工费用及预期利润,然后进行 整体报价;覆铜板产品定价主要是根据覆铜板产品成本及预期利润,综合考虑同行 竞品价格、产品定位、市场需求量等因素进行整体报价。且金宝电子下游订单通常 报价频率较高,因此其定价方式能够在原材料价格波动的情况下较为及时的调整产 品售价,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其合理的利润空间。 (二)是否存在因主要产品原材料和产成品价格波动导致业绩大幅波动的风险, 如是,请充分提示 上市公司此前已在重组报告书“重大风险提示”及“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分析” 之“二、与拟购买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中,披露了“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及“产 品毛利率下降及业绩下滑风险”。为进一步提示原材料及产成品价格对标的公司业 绩产生影响的风险。上市公司将进一步补充披露“原材料价格波动以及产成品价格 波动风险”,具体如下: “标的公司原材料成本占生产成本比重较高,公司产品原材料主要包括电解铜、 树脂和玻纤布等。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电解铜、树脂和玻纤布三大原材料在采 购金额中的占比分别为 40.4%、15.2%以及 17.1%。标的公司原材料价格会受到铜等 大宗商品及树脂、玻纤布等原材料波动的影响较大,如果主要原材料价格未来持续 大幅上涨且无法有效向下游产品传导,则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将受到影响。 标的公司铜箔业务的下游客户主要为国内其他覆铜板厂商,覆铜板业务下游客 户主要为国内 PCB 厂商。上游原材料价格以及 5G、新能源汽车等终端需求变化对 标的公司产品的下游需求量和价格都会产生重要影响。如果未来铜箔和覆铜板产品 的需求和销售价格因原材料价格波动、终端需求变化等因素出现不利变动,则将会 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结合标的公司行业地位与主要客户议价能力、产品定价机制等,说明原材 料波动向下游传导的可行性、可持续、及时性及对标的资产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 是否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并就原材料价格变化对标的资产盈利能力及评估值 的影响进行敏感性分析 (一)结合标的公司行业地位与主要客户议价能力、产品定价机制等,说明原 23 / 39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JONTEN CPAS 材料波动向下游传导的可行性、可持续、及时性及对标的资产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 1、金宝电子行业地位与主要客户议价能力、产品定价机制 (1)标的公司行业地位 金宝电子常年深耕铜箔和覆铜板行业,基于优秀的产品品质和性能在行业内树 立了“金宝”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声誉,是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电子铜箔材料分会 (CCFA)和覆铜板材料分会(CCLA)副理事长单位,尤其是金宝电子的铜箔产品 在国内市场受到广泛认可,形成了高端产品的品牌形象。 (2)与主要客户的议价能力、产品定价机制 金宝电子电子铜箔产品定价一般采用公开市场铜价(如长江现货价格)作为基 准铜价,根据不同产品类型确定加工费用及预期利润,然后进行整体报价;覆铜板 产品定价主要是根据覆铜板产品成本及预期利润,综合考虑同行竞品价格、产品定 位、市场需求量等因素进行整体报价。 金宝电子铜箔业务下游客户主要是国内覆铜板厂商,覆铜板业务下游客户主要 是国内 PCB 厂商。 其中,电子铜箔业务由于自身品牌及产品品质在国内市场享有较高的认可度, 且采取行业通行的“基准铜价+加工费用”的产品定价机制,因此面对下游客户具有 一定的议价能力。 覆铜板业务方面,金宝电子下游 PCB 企业客户,尤其是大型企业,通常会对其 供应商设定严格的准入体系,供应商认证门槛较高。其中部分供应给 PCB 企业的产 品(如终端客户为高端汽车电子或消费电子的 PCB 产品的原材料)除需要通过 PCB 企业的认证外,还需要与 PCB 企业合作通过终端客户的认证。在此种情况下,下游 PCB 企业客户通常不会轻易更换已经通过认证的供应商,以保证其原材料供应稳定 性和品质,减少更换供应商带来的时间成本。目前,金宝电子与定颖电子、奥士康、 超声电子、崇达技术等主要客户均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产品通过了其质量认证, 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 2、原材料波动向下游传导的可行性、可持续性、及时性及对标的资产持续盈 利能力的影响 (1)原材料波动向下游传导的可行性、可持续性、及时性 24 / 39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JONTEN CPAS 1)原材料波动向下游传导的可行性、可持续性 金宝电子铜箔业务原材料价格波动向下游传导的可行性、可持续性主要受行业 通行的定价方式影响。如前所述,铜箔行业普遍采取“基准铜价+加工费用”的定价 方式,上游电解铜价格的波动会直接传导给下游客户,具备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覆铜板业务原材料价格波动向下游传导的可行性、可持续性受下游需求变化、 下游客户合作稳定性等因素影响。其中,由于终端市场新能源企业、5G 等新兴需 求的出现和快速增长,下游 PCB 客户对覆铜板的需求预计仍将维持稳定增长的趋势, 需求的刺激有利于原材料价格波动向下游传导。与此同时,下游客户合作稳定性越 强也越有利于原材料价格波动的传导。由于前述 PCB 厂商供应商认证体系的存在, 随着金宝电子与 PCB 厂商客户的合作日益紧密,下游客户切换供应商的成本增加, 也有利于维持原材料价格波动传导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2)原材料波动向下游传导的及时性 金宝电子铜箔业务和覆铜板业务原材料价格波动向下游传导的及时性主要受 金宝电子采购及销售价格的更新频率影响。 其中,金宝电子铜箔业务和覆铜板业务的采购和销售频率较高,且通常为按单 报价,因此上游原材料的价格波动能够较及时的传导至下游。 报告期内金宝电子部分主要原材料月度采购均价和部分主要产品月度销售均 价(均为含税价格)如下图所示,可见原材料采购与产品销售的价格波动趋势基本 维持一致趋势,且在原材料价格上涨时,金宝电子产品价格相应上涨的速度较为及 时,例如从 2020 年 8 月开始原材料价格出现普遍持续上涨,同期金宝电子主要产 品价格随即相应开始上涨;而在原材料价格下降时,金宝电子产品售价的下降幅度 则相对滞后,例如电解铜采购单价于 2021 年 5 月开始由持续上涨转为平稳,而金 宝电子铜箔售价则继续上涨至 2021 年 7 月才出现回调。 25 / 39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JONTEN CPAS (单位:元) (单位:万元) 200 14 180 12 160 140 10 120 8 100 80 6 60 4 40 2 20 0 - 20-4 20-1 20-2 20-3 20-5 20-6 20-7 20-8 20-9 20-10 20-11 20-12 21-1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21-9 21-10 21-11 21-12 玻纤布采购单价(元/十米) 树脂采购单价(元/千克) 复合板销售单价(元/张) FR-4销售单价(元/张) 电解铜采购单价(万元/吨) 铜箔销售单价(万元/吨) 3)原材料波动对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 报告期内,金宝电子主要盈利能力及费用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毛利率 19.16% 15.43% 销售费用率 1.04% 1.44% 管理费用率 2.08% 2.85% 营业利润率 7.74% 2.76% 净资产收益率 21.41% 7.42% 从表中可见,在报告期内原材料价格整体显著上涨的背景下,金宝电子各项盈 利指标均有显著改善,主要是由于金宝电子产品销售价格增长显著,同时随着业务 规模的扩大,公司部分成本费用进一步分摊降低,也促进了盈利能力的进一步改善。 综上所述,原材料价格波动对金宝电子持续盈利能力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是否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 金宝电子为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采取了多项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 1、采购部门加强对主要原材料价格行情走势的监测记录,加强与主要原材料 供应商的沟通联系,加深核心供应商合作及新供应商的引入,不断优化采购条件, 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2、结合生产需求确定采购规模,并采取合格供应商竞价模式确定采购价格, 增强采购价格公允性。 26 / 39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JONTEN CPAS 3、加强与下游客户的业务合作,不断提升自身产品质量,以提升下游客户粘 性,促进原材料价格变化向下游的传导,减少其对自身生产经营的影响。 (三)就原材料价格变化对标的资产盈利能力及评估值的影响进行敏感性分析 按照行业惯例和企业定价模式,金宝电子主要采用成本加成模式确定售价,故 在计算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化对标的公司估值的敏感性分析时,在主要原材料价格变 动时,对应售价也同向且同比例进行变动。对主要原材料电解铜(阴极铜)、树脂 和玻纤布价格波动情况对评估值的影响的敏感性分析具体如下: 电解铜(阴极铜)、树脂和玻纤布价 评估值 评估值变动幅度 格变动幅度 (万元) 5% 216,279.77 15.37% 10% 245,058.81 30.72% -5% 158,590.24 -15.40% -10% 129,666.08 -30.83% 对主要原材料电解铜(阴极铜)、树脂和玻纤布价格波动情况对承诺期净利润 的影响进行了敏感性分析具体如下: 电解铜(阴极铜)、树脂和玻纤布价 承诺期净利润合计 承诺期净利润合计变动幅 格变动幅度 (万元) 度 5% 71,396.05 16.84% 10% 81,687.35 33.68% -5% 50,834.62 -16.81% -10% 40,567.98 -33.61% 由上述分析可见,原材料价格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存在正相关变动关系,原材 料价格每波动 5%,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将同向变动约 15%。原材料价格与承诺期净 利润合计存在正相关变动关系,原材料价格每波动 5%,承诺期净利润合计将同向 变动约 17%。 上述敏感性分析计算仅为揭示评估参数估计的不确定性对评估值的影响,以及 说明评估结论存在的不确定性,但并不影响评估师基于已掌握的信息资料对相关评 估参数作出的估计判断,也不影响评估结论的成立。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27 / 39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JONTEN CPAS 1、考虑到标的公司铜箔及覆铜板业务的定价模式特点等因素,标的公司可以 通过向下游传导主要产品原材料和产成品价格波动,降低其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的 不利影响。 2、考虑到标的公司客户相对稳定,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标的公司原材料波 动向下游传导具有可行性、可持续和及时性,对标的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未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且标的公司就原材料价格波动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 3、原材料价格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存在正相关变动关系,假设除原材料价格 波动以外,其他条件不变,则原材料价格每波动 5%,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将同向变 动约 15%。原材料价格与承诺期合计净利润存在正相关变动关系,假设除原材料价 格波动以外,其他条件不变,则原材料价格每波动 5%,承诺期合计净利润将同向 变动约 17%。 问题 15 15. 重组报告书显示,标的公司及其相关子公司报告期内存在转贷和开具无真 实交易背景商业票据的行为。2020 年 8 月之后,未再发生转贷及无真实交易背景的 票据融资行为。此外,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林昌承诺,金宝电子及其子公司因前 述行为而受到有关监管部门的罚款或被要求赔偿、补偿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对 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予以全额赔偿。 请你公司: (1)说明截止目前转贷和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融资的余额,发生的背景、 原因、过程和相关主体,报告期内发生转贷和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融资的金额及 占比,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以及相关资金是否流向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 (2)说明转贷和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融资行为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行 业主管政策要求,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应对措施及对本次交易的影响,是否会构 成本次交易的障碍; (3)说明前述承诺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 承诺》第五条、第六条的相关要求,如否,请予以完善修订。 28 / 39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JONTEN CPAS 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对上述全部问题、会计师对上述问题(1)、律师对上述 问题(2)(3)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截止目前转贷和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融资的余额,发生的背景、原 因、过程和相关主体,报告期内发生转贷和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融资的金额及占 比,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以及相关资金是否流向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方 (一)说明截止目前转贷和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融资的余额,发生的背景、 原因、过程和相关主体 2020 年 8 月至今,标的资产未新增转贷和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融资行为。截 至目前,前期涉及转贷和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融资已全部归还,转贷和无真实交 易背景的票据融资无余额。 (二)报告期内发生转贷和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融资的金额及占比 报告期间转贷和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融资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占发生额比 项目 发生额 转贷金额 票据融资金额 例% 应付票据 142,503.26 4,800.00 3.37 银行借款 105,981.99 33,600.00 31.70 注:上表占发生额比例计算中,转贷金额占发生额比例=转贷金额/银行实际借款金额;无 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融资金额占发生额比例=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融资金额/实际开出票据金 额。 (三)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 1、转贷的会计处理 (1)贷款主体会计处理 序号 事项 会计处理 1 收到银行放贷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长期借款 2 受托支付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3 资金转回标的公司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4 偿还贷款 贷:短期/长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29 / 39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JONTEN CPAS (2)关联方或第三方会计处理 序号 事项 会计处理 1 收到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2 支付款项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根据上述会计处理,报告各期转贷的会计处理不涉及利润表科目,不影响标的 公司净利润,上述资金流转存于标的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亦不影响合并资产负债 表金额。 2、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融资的会计处理 (1)出票方会计处理 序号 事项 会计处理 1 开出票据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应付票据 2 资金转回标的公司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3 偿付票据 借:应付票据 贷:银行存款 (2)收票贴现方会计处理 序号 事项 会计处理 1 收到票据 借:应收票据 贷:其他应付款 2 票据贴现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票据 3 资金转出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根据上述会计处理,报告各期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融资的会计处理涉及记入 2020 年财务费用 97.80 万元,系合理贴现财务成本,除此之外不涉及利润表科目, 不影响标的公司净利润的准确性。 (四)相关资金是否流向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报告期间,被认定为转贷或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融资的资金主要通过标的公 司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银行账户之间进行内部流转,除向玖禾置业拆借 2,800.00 万元外,不存在其他流向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情况。 与玖禾置业拆借的具体情况为:金宝电子向松磊商贸以购买阴极铜的名义支付 3,000.00 万元,支付方式为银行受托支付,松磊商贸于 2020 年 5 月 14 日收到 3,000.00 万元,并于当日拆借给玖禾置业 2,800.00 万元,剩余 200.00 万元流回金宝电子,形 30 / 39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JONTEN CPAS 成了松磊商贸对于玖禾置业的资金拆借款 2,800.00 万元,相关拆借款已于 2020 年 偿还完毕。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报告期间,金宝电子发生转贷和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融资的金额分别为 33,600.00 万元和 4,800.00 万元。除向玖禾置业拆借 2,800.00 万元外,不存在其他流 向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情况。相关事项会计处理不影响报告 期间标的公司净利润及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准确性。截至目前,前期涉及转贷和无真 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融资已全部归还,转贷和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融资无余额。 问题 16 16. 重组报告书显示,金宝电子财务部门原资金主管张燕鹏,于 2018 年 10 月 至 2020 年 8 月期间,挪用单位账户资金 1,356.87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标的公司 已追回 19.50 万元,未追回 1,337.37 万元,金宝电子已对相关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 备。请说明针对该项内部控制失效的整改情况,标的公司的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 以及内部控制失效对标的公司财务数据真实性的潜在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 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针对该项内部控制失效的整改情况及标的公司的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 效 (一)针对该项内部控制失效的整改情况 张燕鹏案件系报告期间标的公司内控制度执行失效导致公司资产受到侵害,该 项内部控制执行缺陷是与某一特定人员相关,对标的公司不具广泛影响。标的公司 在 2020 年 9 月发现张燕鹏资金挪用事项后,进行了全面自查,未发现其他类似内 控失效的情形。标的公司各子公司严格按照其制定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执行各 项业务,同时标的公司已进一步完善相应的内控制度,以防止类似舞弊事件的发生。 2020 年 10 月以来,标的公司采取了一系列的整改措施,加强货币资金的内部 控制。主要措施如下: 31 / 39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JONTEN CPAS 1、严格执行资金盘点制度 标的公司严格执行月末资金盘点制度,每月由出纳对资金进行盘点,会计进行 监盘,并由出纳和会计签字确认,各月资金盘点表作为会计资料妥善保存。 2、加强财务日常检查 标的公司财务部于 2020 年 10 月、2020 年 12 月、2021 年 4 月、2021 年 12 月 对各子标的公司的银行账户管理进行了专项检查,未发现异常。 3、实行定期轮岗制度,落实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 会计工作岗位实行定期轮岗制度,不相容岗位进行严格分离,出纳人员不得兼 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对货币资金管理 制度的网银管理进行优化,进一步明确了网银 U 盾由出纳和主管会计分别保管,支 付和审核职能必须分离。出纳负责录入支付信息,主管会计负责审核。 4、由会计人员到银行获取对账单,降低伪造对账单的风险 标的公司自 2020 年 10 月起要求必须由会计人员亲自到银行获取银行对账单。 对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中银行对账的规定进行了优化,明确每月月底必须由会计人员 到银行领取当月银行流水对账单并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主管会计审核 后签字,使标的公司银行存款账面调节余额与银行存款对账单余额相符。标的公司 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从标的公司知悉资金主管人员舞弊事件后就开始逐步整改,在 设计层面利用现行支付信息技术、财务关键岗位轮岗、资金集中管理等措施进行完 善,后续未发现内控执行偏离的情况。 (二)标的公司的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 通过针对标的公司内控制度设计的合理性以及有效性以下各方面进行的核查: 资金资产活动相关舞弊和错报的风险与控制、收入相关舞弊和错报的风险与控制、 成本费用相关舞弊和错报的风险与控制、投资活动相关舞弊和错报的风险与控制以 及关联交易相关舞弊和错报的风险与控制等,(其中,针对资金资产内控的测试涵 盖了对资金资产管理风险、不相容岗位的有效分离两方面的测试;对其他内控制度, 重点核查了相关内部控制流程和控制措施的有效性),未发现标的公司经整改后内 控制度存在重大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缺陷。 32 / 39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JONTEN CPAS 二、内部控制失效对标的公司财务数据真实性的潜在影响 如前述,张燕鹏案件揭示的标的公司内部控制执行缺陷是与某一特定人员相关, 对标的公司不具广泛影响,相关侵占款项已全额计提坏账减值准备,该事件已充分 体现在报告期间标的公司财务数据中。 标的公司自发现张燕鹏资金挪用事项后,进行了全面自查,未发现其他类似内 控失效的情形。同时标的公司已进一步完善相应的内控制度,以防止类似舞弊事件 的发生。截至目前未识别标的公司其他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缺陷相关事项,亦不存 在对标的公司财务数据真实性的潜在负面影响。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张燕鹏案件揭示的内部控制执行缺陷是与某一特定人员相关,对标的公司不具 广泛影响。2020 年 10 月以来,标的公司采取了一系列的整改措施,加强了货币资 金的内部控制,经核查未发现标的公司经整改后的内控制度存在重大内部控制设计 或执行缺陷,亦不存在对标的公司财务数据真实性的潜在负面影响。 问题 17 17. 重组报告书显示,本次收购金宝电子 63.87%股份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合并,根据中天运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将新增商誉 27,722.22 万元。 请你公司说明本次交易备考报表商誉的具体确认依据,并量化分析商誉减值对上市 公司盈利的影响,并进行针对性风险提示,说明为防范交易完成后大额减值拟采取 的具体措施及可行性。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重组报告书显示,本次收购金宝电子 63.87%股份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 业合并,根据中天运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将新增商誉 27,722.22 万 元。请你公司说明本次交易备考报表商誉的具体确认依据,并量化分析商誉减值对 上市公司盈利的影响,并进行针对性风险提示,说明为防范交易完成后大额减值拟 采取的具体措施及可行性。 (一)本次交易备考报表商誉的具体确认依据 33 / 39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JONTEN CPAS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第十条的规定,“参与合并的各方在 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合并。非同一控制 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 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第十一条的规定,“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 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 证券的公允价值”。 第十三条的规定,“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 本次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金宝电子 63.87%股权,构成非同一控制 下的企业合并。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依据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 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 定。基准日金宝电子母公司报表口径股东权益账面价值 93,467.86 万元,合并报表 口径股东权益账面价值 100,780.46 万元。根据中通诚出具并经招远市国资局备案的 《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21〕12427 号),金宝电子 100%股东权益评估 价值 187,462.59 万元,相较于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增值 86,682.13 万元,增值率为 86.01%;较股东全部权益(母公司口径)账面价值 93,467.86 万元, 评估增值 93,994.73 万元,增值率为 100.56%。标的资产对应评估值为 119,735.75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最终确定为 119,735.75 万元。 标的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价值 100,780.46 加:资产评估增值 55,583.33 资产基础法下的评估值 156,363.79 减:资产评估增值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9,515.91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146,847.88 乘:股权购买比例 63.87% 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93,791.74 34 / 39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JONTEN CPAS 标的公司商誉的确定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合并成本 119,735.75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93,791.74 加:合并报表口径股东权益价值包含的商誉 1,778.21 商誉 27,722.22 综上,基于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编制基础,上市公司备考报表商誉确认 依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二)量化分析商誉减值对上市公司盈利的影响 上市公司本次收购金宝电子 63.87%股份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备 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将新增商誉 27,722.22 万元。由于该测算确定 商誉的基准日与实际重组完成日不一致,因此该测算的商誉将会与重组完成后合并 财务报表中实际确认的商誉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确认一定金额的商誉,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进行 减值测试。若标的公司未来不能实现预期收益,则该等商誉将存在减值风险。商誉 减值会直接影响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减少上市公司的当期利润。 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减值损失对上市公司业绩影响的敏感度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假设减值比例 减值金额 对上市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 1% 277.22 -277.22 5% 1,386.11 -1,386.11 10% 2,772.22 -2,772.22 20% 5,544.44 -5,544.44 50% 13,861.11 -13,861.11 (三)针对性风险提示 针对商誉减值风险相关提示,已在重组报告书“重大风险提示章节”之“一、与本 次交易相关的风险”之“(九)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减值风险”处作出了相关披露,具 体如下: 35 / 39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JONTEN CPAS “上市公司本次收购金宝电子 63.87%股份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 中天运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中天运[2022]阅字第 90006 号),本次交易将新 增商誉 27,722.22 万元。由于该测算确定商誉的基准日与实际重组完成日不一致, 因此该测算的商誉将会与重组完成后合并财务报表中实际确认的商誉金额存在一 定差异。 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确认一定金额的商誉,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不作摊 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若标的公司未来不能实现预期收 益,则该等商誉将存在减值风险,若未来出现大额计提商誉减值的情况,将对上市 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为防范交易完成后大额减值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及可行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应对大额商誉减值的风险: 1、加强经营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保障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防 范和控制商誉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 63.87%的股权。根据《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其持有的表决权能够单独决定应由标的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能够通过股东(大)会对标的公司实施有效控制。 上市公司依其表决权能够形成对董事会的约束与问责机制,从而形成对董事会与标 的公司日常经营的监督机制。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依据相关制度管 理办法,在治理结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审计监督等方面对标的公司进行全方 位的管理。 上市公司将依据标的公司已有的决策制度,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将标的公司 的战略管理、财务管理和风控管理纳入到上市公司统一的管理系统中,保证上市公 司对标的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控制权,使上市公司与子公司在抗风险方面形成有 机整体,提高公司整体决策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同时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管理流程, 推进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管理制度的融合,以适应公司资产和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 36 / 39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JONTEN CPAS 2、设置业绩奖励激励员工,保障标的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和经营层员工的稳定 性 本次重组完成后金宝电子仍将保持其作为独立的法人经营实体存续,标的公司 原管理团队在短期内预计将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上市公司将在依托原管理团队丰富 运行、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将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招金集团的经营理念、管理方式 尽快向标的公司完成整合。通过将标的公司纳入招金集团国资管理体系的方式,完 成标的公司资产、业务、资金等要素的统筹管理,确保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保持稳 定。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设置了超额业绩奖励安排,根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永裕电子、招金集团承诺,金宝电子在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预计实现的净利 润数分别不低于 15,253.55 万元、20,809.76 万元、25,041.45 万元,三年累计承诺的 净利润数不低于 61,104.76 万元。同时,在业绩承诺期满后,标的公司完成业绩承 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前提下,金宝电子可以决定对高管和其他核心骨干人员进行 奖励,并以现金的方式一次性支付。奖励金额为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净利润超过累 计承诺净利润部分的 50%,且不得超过交易作价的 20%。通过上述业绩激励设置, 有利于保障标的公司经营层员工的稳定性,为标的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提供支撑。 3、严格执行业绩补偿措施,防范商誉减值风险带来的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中,招金集团、永裕电子与上市公司就标的公司业绩实现数不足业绩 承诺数的情况分别签署了《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补偿安排措施可行、合理。根 据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方与上市公司签订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标的公司在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预计实现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 15,253.55 万元、20,809.76 万元、25,041.45 万元,三年累计承诺的净利润数不低于 61,104.76 万元。 若标的公司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根据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订的《业绩承诺 及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方需要按照约定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及业绩承诺方将严格执行《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约定,当出现承诺业绩未达标时及时要求业绩承诺方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以降低因 业绩承诺不达标而引起的商誉减值对上市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 37 / 39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JONTEN CPAS 交易后,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将贯彻落实上述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商誉 减值对上市公司的不利影响。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次非同一控制下重组交易中购买方将合并 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备 考报表商誉确认及计算过程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 2、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将通过加强经营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管 理措施保障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设置业绩奖励激励员工,保障标的公司核心管 理团队和经营层员工的稳定性以及严格执行业绩补偿措施,以防范商誉减值风险带 来的不利影响。 38 / 39 矽天苕堂扦历,多 厉 。/W「E/yt·P,|‘ (此 页无正文 ,专 用于 中天运会 计师事 务所 (特 殊 普通合伙 ) 《夫于宝鼎科技 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 资金 暨关联交 易的重组 问询 函中有 关 财务 问题 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 章页 ) ∮ ' 悫 务魄 攀絷龌 乙扌培V n 中国注册会计师 国注册会 计师 丿 '| 、i)!f′ ∫-i 二 0二 二 年 四月十 一 日 b⒎ i、 '饣 中鸯注册会计师 中酏胫枷:搁 槊 拐 隶 波 a7o9o00IOI 39`39 1 1 1 1 1 1 1 1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