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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22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忠实的义务,我们对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查,在全面了解议案的具体情况后,
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进行会计估计变更,是依据企
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实施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真实、准确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谭 跃、杨维生、王世莹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