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鼎科技:关于拟变更公司会计估计的公告2023-03-22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会计估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会计估计的议案》,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日期: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自 2022 年 9 月 1 日起开始执。
(二)变更原因:
公司在实施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后,标的公司金
宝电子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主营业务在原有大型铸锻
件的基础上新增电子铜箔及覆铜板业务。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
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并为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需要对公司应收
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进行会计估计变更,以适应公司新增资产和业务需
要。
(三)变更内容
1、应收账款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 年以内 5%、
1-2 年 20%、2-3 年 50%、3 年以上 100%。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铜箔、覆铜板业务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为:
1 年以内 5%、1-2 年 10%、2-3 年 30%、3-4 年 50%,5 年以上 100%。公司其他业
务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保持不变。
2、其他应收款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年以内 5%、
1-2 年 20%、2-3 年 50%、3 年以上 100%。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铜箔、覆铜板业务其他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为
1 年以内 5%、1-2 年 10%、2-3 年 30%、3-4 年 50%,5 年以上 100%;公司其他应
收款(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公司)不再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其他业务的其他应
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保持不变。
3、应收票据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已经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全部终止确认;
已经背书或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包含财务公司)不终止确认;商业承兑汇票不
终止确认部分以及期末未背书或贴现的全部票据均在应收款项融资中进行核算,
商业承兑汇票按照 1 年以内 5%、1-2 年 20%、2-3 年 50%、3 年以上 100%计提坏
账。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已经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是“6+9”
银行的全部终止确认;已经背书或贴现的其余银行承兑汇票(包括财务公司)及
商业承担汇票不终止确认。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中“6+9”银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
票均在应收款项融资中进行核算,其余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在应收票据
中进行核算。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铜箔、覆铜板业务日常经常活动中收取的银行承
兑汇票(包括具有金融资质的财务公司)不计提坏账;日常经常活动中收取的商
业承兑汇票,按 1 年以内 5%、1-2 年 10%、2-3 年 30%、3-4 年 50%,5 年以上 100%
计提坏账。公司其他业务的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保持不变。
(四)审批程序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
立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
相关规定,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财务报告
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股东权益均没有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系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进行会计估计变更,是依据企
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实施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真实、准确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
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
更。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