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鼎科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3-31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鼎科技”或“公司”)监事会
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
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检查董事、高管人员履职情况等,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
大决策以及董事、高级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
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及监事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监事会共召开 10 次监事会会议,相关情况如下:
1、2022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3 名监事出
席会议,会议通过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 8 个议案;
2、2022 年 3 月 15 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3 名监事出
席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19 个议案;
3、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3 名监事出
席会议,会议通过了《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2 年 6 月 24 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3 名监事
出席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的补充协
议的议案》《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2 个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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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2 年 7 月 22 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3 名监事
出席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批
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的议案》等 2 个议案;
6、2022 年 8 月 19 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3 名监事
出席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7、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3 名监
事出席会议,会议通过了《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关
于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等 13 个议案;
8、2022 年 11 月 15 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3 名监事出
席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9、2022 年 11 月 29 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3 名监事出
席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0、2022 年 12 月 14 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3 名监事出
席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 监事会对 2022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依法出席或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
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规范运
作、依法经营,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
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实际不断进行健全完善,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
经营行为。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勤勉尽责、忠于职守,
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
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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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2022 年度,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管理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审核,
并对财务报表、定期报告及相关文件进行了审阅。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专项报
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客观、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没有
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宝鼎科技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包括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
金集团”)、招远永裕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裕电子”)等在内的交
易对方收购山东金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宝电子”)63.87%股份(公
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并向控股股
东招金集团全资子公司招金有色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金有色”)非公开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30,000 万元。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已完成的决议以及实施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关联交易情况
2022 年,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控
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山东招金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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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和监督,认为公司关联交
易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
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
公允、合理;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董事会上,关联董事在表决时均进行了回避,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有损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6、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情况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结论意见,认为公
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
实际运营情况,在企业管理各个过程、重大投资、重大风险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
控制和防范作用。
监事会对《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内部控制体
系较为完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内控制
度相关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良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
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7、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管理内幕信息的相关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
流程,积极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同时,在敏感期内对内幕信息知
情人的保密情况进行自查监督。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
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被监管部门要求整改的情形
三、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展望
2023 年,监事会将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的要求,忠实勤勉的履行监事会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依法列席、出
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对董事会编制的
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核,从严把关,提出书面意见,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继续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关注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确保各项决策程序的合
法性,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有效运行,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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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有针对性地加强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技能,提
升自身的业务水平以及履职能力,
同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国资管理的规定,进一步发挥监督制衡作用和警示职
能,推动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
职行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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