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宝鼎科技”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 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第 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议案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22 年度业 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是依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作出的,遵 守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了上市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 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谭 跃、杨维生、王世莹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