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隆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2018-10-29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8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以送达和通讯方式发出,并于 2018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 19 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陈书明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
事 3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
全体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逐项审议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回购股
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面的判断,公司管理层在综合
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
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依据《公司法》修正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
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拟回购部分公司股份,以推进公司股票
市场价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对员工的股权激
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计
划,回购股份应全部予以注销。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回购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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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在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至 20,000 万元
(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00 元/股的条件下:
(1)按此次回购资金最高限额人民币 20,000 万元测算,回购股份
价格不超过 7.00 元/股的条件下,预计可回购股份不少于 2,857 万股,
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3.98%。
(2)按此次回购资金最低限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
股份不少于 1,428 万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1.99%。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回购股
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回购股
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
过人民 7.00 元/股(含 7.00 元/股)。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
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五)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回购股
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六)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回购股
份的实施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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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七)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决议的
有效期》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预案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
二、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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