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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辉隆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4-10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0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股份”、“公司”)
于2019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2,900.00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到位及存放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7号文核准,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7.50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0,62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398.36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0,226.64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正信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100006号《验资报告》
验证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总投资为40,422万元,超募资金为89,804.64万元。该项募集资金已
于2011年2月24日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控股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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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2,951.86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035.36万元,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
11,916.50万元。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超募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2,951.86 万
元。其中公司的 40 万吨/年新型肥料项目剩余资金 5,858.67 万元,公司
将在不影响项目进度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剩余的 7,093.19 万
元超募资金,公司近期没有成熟的投资项目,暂时处于闲置状态。
    三、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
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
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产品发
行主体为商业银行,且须提供保本承诺。
    (二)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三)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12,900.00万元人民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
可滚动使用。
     (四)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超募资金。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
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信息,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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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情况将在公司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金融市场
的变化以及新的投资意向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
动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品种已限定为商业银行发行的具有保本
承诺、安全性好、风险较低理财产品,且公司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
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作详细
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
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的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
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作。
    对闲置的超募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
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
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900.00万元的闲
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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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符合相关规定及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
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900.00
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为
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
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中介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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