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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辉隆股份: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019-04-10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安徽
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要求,对辉隆
股份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辉隆股份于2011年2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5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7.5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140,62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398.3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30,226.64万元。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24日对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
10000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及余额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210,964,030.72元,
其 中 : 以 前 年 度 累 计 投 入 1,207,976,947.72 元 , 本 年 度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2,987,083.00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29,518,619.08
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38,216,210.75元),其中
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119,165,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353,619.08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辉隆农资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办法》
经本公司第一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
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控股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
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兴业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            499070100100023857     1,931,864.04      活期
中信银行蚌埠分行                 8112301012800162467         1,273.49      活期
杭州银行合肥分行                 3401040160000524703     8,420,481.55      活期
                         合 计                          10,353,619.08      ——

    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产品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兴业银行合肥分行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69,000,000.00   结构性存款
杭州银行合肥分行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       50,165,000.00   结构性存款
                         合 计                         119,165,000.00      ——
    三、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投入募集资金2,987,083.00元,具体情况如下:
    1、40万吨/年新型肥料项目2018年度投入募集资金2,987,083.00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或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3月2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辉隆股份使
用7,740万元超募资金对安徽辉隆集团五禾生态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禾
生态肥业”)增资,并将该笔资金增资于安徽乾丰新型肥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乾丰肥业”),专项用于40万吨/年新型肥料项目。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项
目共计使用募集资金20,538,621.00元。
    辉隆股份、五禾生态肥业和乾丰肥业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2018年4月1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40万吨/
年新型肥料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乾丰肥业调整为五禾生态肥业。截止2018年12月31
日,该项目共计使用募集资金23,525,704.00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而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核查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辉隆股份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徐圣能




                                                        邹文琦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二○一九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