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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辉隆股份:关于调整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2020-06-29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9
债券代码:124008      债券简称:辉隆定转
债券代码:124009      债券简称:辉隆定 02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有
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经公司2017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形式:本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
   2、股票来源:本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
普通股。
   3、激励对象:本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345人,
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4、授予数量:本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2,851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71,760万股的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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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授予价格: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7.85元/股。
    6、行权时间: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期权行权期
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第一个行权期                                                   30%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第二个行权期                                                   30%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第三个行权期                                                   40%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17年9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
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2017年9月15日起至2017年9月24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
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2017年9月29日发
表了《公司监事会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
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于2017年10月10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
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
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并于2017年10月11日披露了《公司关于2017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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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公司于2017年10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授予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相应
法律意见书。
   5、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审核确认,公司已于2017年11月21日完成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
权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辉隆JLC1;期权代码:037755。
   6、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7、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实,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8、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并对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9、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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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
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二、调整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情况
   公司2020年5月28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0年6月6日发布了《公司2019年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56,621,405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9,694,276股)后836,927,129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分派现金
83,692,712.9元。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
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
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97701元/股计算。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于2020年6月12日实施完毕。根据《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宜,应对股票期权数
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
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经调整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中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7.71元-0.097701元=7.61元。
    三、本次调整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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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2017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
同意本次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事项。
    六、律师意见
    本律师认为,本次调整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调整

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事宜履行后续信息
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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