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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辉隆股份: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2021-04-21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债券代码:124008       债券简称:辉隆定转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
拟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
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
能力。大华事务所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
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勤勉尽责、细致
严谨,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
拟继续聘任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审计
服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审计服务投入人员及工作量等,结合市场价
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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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32 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 人,其中: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 人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 199,035.34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 万元
    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 万元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
    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
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 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266.73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4 名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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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3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吴琳,1995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 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陶秀珍,2017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 1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 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海成,2002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0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 1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2
年 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
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120 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
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
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

                                 3
别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
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大华事务所在 2020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表现了良好
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
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因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信誉良好,且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较为熟悉,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因此,同意拟续聘其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提
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
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
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审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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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其为公
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
会同意同意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
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
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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