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隆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4-21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债券代码:124008 债券简称:辉隆定转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以送达方式发出,并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书明先
生主持,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一致
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公 司 2020 年 度 监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如下意见: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司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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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公司章程》及审
议程序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有利于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况。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过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
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
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六、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 公 司 2020 年 度 社 会 责 任 报 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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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止到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守公平、公开、公正
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通过此项
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
的,并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
影响。同意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相关规定及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
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和14,300万元的闲置
超募资金和募集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
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
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十、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
回报,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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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十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拟对控股公司提供不超过 37.2 亿元担保,
本次担保额度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对控股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公司 2021 年度拟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
总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代理
人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额度内调剂实施。本次担保额度的决策程序符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
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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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
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五、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续聘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
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期
间,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
操守,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监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开展 2021 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相关规定及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
公司收益。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已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资金安全能够
得到保障,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 万人民币的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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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安徽海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海华科技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19,826.31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19,122.89 万元。海华科技已完成
2020 年度的业绩承诺。
二十、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
据等金融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减少资金占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下属与浙商
银行开展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资产池(票据池)业务。此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购买资产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
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公司向关联方购买资产的
关联交易。
二十二、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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