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隆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资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1-04-2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关联方购买资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安徽
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股份”、“公司”、“上市公司”)2019
年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
独立财务顾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就公司向关联方购买资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海华科
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华科技”)为引进人才、解决外地职工住房拟向
安徽祺祥居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祺祥居置业”)以自有资金购买面积约3,000
平方的住宅,此次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1,300万元。
2、祺祥居置业是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属于同一控股
股东控制下的其他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祺祥居置业属
于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3、董事会表决情况: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
议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生效。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作为关联方的刘贵华先生、文琼尧女士、姚迪女士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
决。独立董事木利民先生、杨昌辉女士、方庆涛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予以了事前
认可,并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同意本次交易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表决情况: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生效。
5、此项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下,根据《公
司章程》及深交所相关法则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祺祥居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安徽省蚌埠市沫河口工业园区汇智大厦302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胜
成立日期:2016年8月5日
注册资本:捌佰万圆整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产中介;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地产营销策划;房
屋租赁;家政服务;企业管理服务;广告的制作、发布、代理。(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安徽辉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 800 万元,持股比例 100%。
2、祺祥居置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540.48 11,959.73
净资产 739.65 716.02
项 目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60.35 -23.63
3、上述关联法人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要求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
保等情形。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此次购买的住宅为蚌埠景秀淮居小区,坐落于蚌埠市淮上区沫河口镇,东临
镇政府,北邻宁洛高速、蚌五高速,交通便利。小区占地约 130 亩,规划建筑面
积 17.9 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 14.6 万平方米。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海华科技此次购买的住宅毗邻海华科技厂区,通过对比该区域同类型住宅的
市场情况,经双方协商,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此次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 1,300
万元。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的住宅将用做海华科技职工及引进人才、专家的宿舍,以解决外地
职工住房问题,确保公司能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此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
利于保持员工稳定性、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当年年初至最近一期期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
金额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辉隆股份与祺祥居置业发生关联交易 0
元。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
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经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财
务顾问对公司本次向关联方购买资产的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向关联方购买资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崔 浩 王永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