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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辉隆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21-04-2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安徽
 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股份”、“公司”、“上市公司”)2019
 年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
 独立财务顾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
 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关联方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交易内容                                           定价方式
       名称                          实际发生额          预计发生额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
                      购买化肥          9.71                 13           市场价
有限公司

     注:此处披露的公司与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方交易仅限于该公司与其
 可施加重大影响的子公司安徽盐湖辉隆南方贸易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并未包含其与不能施
 加重大影响的公司其他组成部分之间的交易。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已经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公司预计2021年度与关联方进行的各项日常交易总额不超过13亿元。

 2021年初至审议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金额2.81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43287.6672 万元
        业务性质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关联关系            其持有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安徽盐湖辉隆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26%股权,出于谨慎原则,认定为关联关系。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2,010,981.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所有者权益                                   411,927.78
      财务数据
                             项      目         2020 年 1-12 月份(单位:万元)

                           营业总收入                                 1,401,626.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203,950.74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采购化肥的关联交易,其定价原则为:系双方根据

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依据市场价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系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企业往来

同等对待,价格公允,遵照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进行,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经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

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崔   浩             王永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