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辉隆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2021-12-30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
议案进行了认真地阅读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参与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符合市场原则,重
整标的与公司现有业务高度协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决策程序合法,
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因此,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向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提交<
重整投资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马长安、张华平、张璇。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