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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辉隆股份:公司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的公告2022-07-07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2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资金结构,结合当前的金融市
场环境,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申
请注册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产支持票据的基本情况
    (一)资产支持票据概述
    公司作为发起机构,拟将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
权益(如有)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信托公司设立财产权信托,信托以向
合格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票据的方式募集资金,以募集资金作为购买基
础资产的购买价款。同时,信托委托公司作为基础资产的资产服务机构,
对作为信托财产的基础资产进行管理。
    (二)资产支持票据基本情况
    1、发行总规模:本次拟发行的资产支持票据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
下简称“交易商协会”)最终注册的金额、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2、基础资产:公司及下属公司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
(如有)。
    3、发行方式:将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储架式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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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以市场交易商协会最终批准为准),并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
分次发行,每期信托发行的资产支持票据预计分为优先级和次级,分层
结构以实际为准。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资产支持票据面值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合格投资者。
    6、发行期限:本次拟发行的资产支持票据发行期限不超过 3 年(含
3 年)。
    7、增信措施:公司可根据入池基础资产情况和交易结构安排的实际
需要,选择为本次发行的资产支持票据提供差额补足承诺。
    8、募集资金用途: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以及交易
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
    9、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发行注册及存续有效
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注册发行的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的授权事宜
    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的发行
工作,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发
行资产支持票据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制定注册发行上述资产支持票据(ABN)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
调整资产支持票据(ABN)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时间、增信
措施、一次或分期发行金额、发行利率、承销方式、募集资金安排等与
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根据资产支持票据的设立进度与相关主体签署所需的一切必
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支持票据信托合同等信托文件、主定义表、
差额补足承诺函、应收账款转让协议、商业汇票质押合同、票据服务协
议、资金保管协议、资金监管协议、资产管理服务协议等,以及协调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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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公司签署应收账款转让协议、商业汇票质押合同等。
    (三)依据交易商协会等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本项目的交易结构以
及相关交易细节,完备交易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四)就本次资产支持票据注册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
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
本次发行相关的注册、登记、备案、信息披露等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公司注册发
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审批程序
    经查询,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相关发行条件。公司申请注
册发行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
司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的发行需在获得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
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发行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拟通过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的方式进行融资,
有利于盘活公司应收账款,拓展公司融资渠道,解决公司发展中的资金
需求,符合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发行方案、审议程序不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公司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五、风险提示
    本次申请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事项能否获得批准尚具有不确
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与本次申请发行的相关
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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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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