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辉隆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总经理辞职发表独立意见2022-07-07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总经理辞职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刘贵华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
职务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刘贵华先生因工作变动的原因,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
告,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刘贵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影响
公司的正常运作。辞职后,刘贵华先生仍然担任公司董事长、战略委员会
委员职务。


                                   独立董事: 马长安、张华平、张璇
                                                 2022 年 7 月 6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