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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辉隆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7-3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安徽
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股份”、“公司”、“上市公司”)2019
年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公司本次交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37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
式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其中:非公开发行股份 20,537,124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 6.33 元/股;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140,652 张,每张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44,065,194.92 元。扣除财务顾
问费和承销费 19,8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624,265,194.92 元。截至 2020 年
4 月 1 日,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
000123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647,806,342.44 元,
其中公 司于募 集资 金到位 之前 利用自 有资 金先期 投入 募集资 金投 资项目
33,154,799.80 元(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 24,220,359.20 元和 8,934,440.60 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
续费后的净额 4,603,688.37 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862,540.85
元,全部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
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
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0 年 4 月,公司分别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包河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合肥政务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 年 6 月,公司及下
属公司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
河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所有监管协议的履行符合相关规定。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包河支行 20000185206766600000091         465,453.20     活期
    徽商银行合肥云谷路支行    520083073671000037              260,728.68     活期
    兴业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    499070100100285549              136,358.97     活期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包河支行 20000238473966600000041                   0    活期
    徽商银行合肥云谷路支行    1020301021000739853                       0    活期
            合 计                                             862,540.85

    三、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资金的后续安排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投入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募集承诺投资                      利息收入(扣   节余募集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更项目       总额           金额                          除手续费)       资金
1000t/a 百里香
酚,3000t/a 薄      否                    277,220,000.00   281,034,856.36
  荷醇项目
支付收购海华
                    否                    180,845,200.00   180,845,400.00
科技现金对价
                             644,065,19
支付收购海华                                                                4,603,688.37   862,540.85
科并募集配套                    4.92
                    否                    26,000,000.00    25,926,086.08
资金的中介机
    构费用
偿还债务及补
                    否                    160,000,000.00   160,000,000.00
充流动资金
                             644,065,19
           合计                           644,065,200.00   647,806,342.44   4,603,688.37   862,540.85
                                4.92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科学
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产生了利息收益,因此形成了资
金节余。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影响
    (一)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全部完成,“年产 1,000 吨
百里香酚及 3,000 吨薄荷醇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充分发
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862,540.85 元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由于可能存在孳生利息,最终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的实际
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本次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办理上述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相关的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影响
    本次拟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交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上述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崔   浩        王永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