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隆股份: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3-01-31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 年 1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14:5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1 月 3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 月 30 日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3 年 1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 月 17 日
(三)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 1777 号辉隆大厦 19 楼会议
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刘贵华先生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的方式
(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不含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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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2 人,代表股份数为 381,171,43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986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共 8 人,代表股份数为 358,705,7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8.5706%;网络投票股东为 14 人,代表股份数为 22,465,693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57%。
中小投资者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6 人,代表股份 22,631,893 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33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过与会股东的认真审议,大会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77,407,4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125 % ; 反 对 3,764,00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98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867,89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83.3686%;反对 3,764,0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6.63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束晓俊、方娟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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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
效。
《关于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一)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
议;
(二)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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