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隆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以送达方式发出,并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金
华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
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公 司 2022 年 度 监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公
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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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 公 司 2022 年 度 社 会 责 任 报 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公司章程》及
审议程序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
发展、有利于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况。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的基本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
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七、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止到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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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守公平、公开、公
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通过此
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
的,并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
影响。因此,同意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九、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相关规定及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
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700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700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十、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
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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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拟对控股公司提供不超过 31.2 亿元担保,
本次担保额度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关于对控股公司
提供不超过 31.2 亿元担保。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公司 2023 年度拟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
总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代理人根据
业务开展需要在额度内调剂实施。本次担保额度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同意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不超过 1.5 亿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
据等金融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减少资金占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下属
公司开展不超过人民币 8.5 亿元的资产池(票据池)业务。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
依据充分;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因此,
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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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建
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已为操作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可有效控制风
险,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因此,同意公司开展 2023 年度任一
时点不超过 3 亿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相关规定及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
公司收益。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决
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已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资金安全能够得
到保障,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十八、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
第 16 号》进行的合理调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
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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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 2022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续聘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
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期
间,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内控情况。因此,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二十二、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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