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人网络: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中聘请第三方行为的专项核查意见2018-11-24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暨关联交易中聘请第三方行为的专项核查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巨
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人网络”、“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关于加
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
告(2018)22 号)的规定,就本次重组服务对象巨人网络在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
务机构之外,是否聘请第三方及相关聘请行为的合法合规性,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重组中,太平洋证券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2、本次重组中,巨人网络除依法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
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外,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
的行为。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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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中聘请第三方行为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范宗辉 林 河
独立财务顾问协办人:
郑 扬
独立财务顾问盖章: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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