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人网络: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停牌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128号文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之核查意见2018-11-24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停牌前公司股票价
格波动未达到“128 号文”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之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
监公司字【2007】128 号文,以下简称“128 号文”)及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相关规定,本独立财务顾问
对《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停牌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128
号文”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
下: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出具的《说明》符合
客观事实,巨人网络(交易代码:002558)股票在连续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期间
股价涨跌幅情况、以及该期间与 Wind 信息技术指数(代码:882008.WI)、中小
板综合指数(代码:399101.SZ)涨跌幅情况如下:
巨人网络价格 中小板综合指数 Wind 信息技术指数
日期
(元/股) (点) (点)
2018 年 8 月 17 日 19.27 8,589.69 2,898.22
2018 年 9 月 14 日 18.98 8,290.24 2,800.78
涨跌幅 -1.50% -3.49% -3.36%
上市公司 A 股股票股价在上述期间内下跌幅度为 1.50%,扣除中小板综合指
数下跌 3.49%因素后,波动幅度为 1.98%;扣除 Wind 信息技术指数下跌 3.36%
因素后,波动幅度为 1.86%。
因此上述期间上市公司股票波动未达到“128 号文”第五条相关标准。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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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关于停牌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128 号文”第五条相关标准的
说明>之核查意见》的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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