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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巨人网络: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29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
独立、客观的判断,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关于子公司出售资产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已通过巨加网络完成对旺金金融的股权收购及增资,完整拥有
巨加网络 100%权益,现将巨加网络的 51%股权转让给上海兰翔,有利于提高公
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产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整体竞争力,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交易对价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依据,在
此基础上由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出售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胡建绩                 GONG YAN(龚焱)            张永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