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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巨人网络: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2019-04-27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和《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已事前获悉并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
议审议的 2019 年度报告等相关材料,经认真审阅,现发表如下事先认可:

    一、关于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相关材料,经与公司了解,公司以2018年度相关
关联交易为基础,对2019年度全年累计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进行合
理预计,交易定价参照市场原则,公平合理。该等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等方面均符合
相关要求,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鉴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能
勤勉履行其审计职责,公正、客观、及时、准确地完成审计任务,且其规模较大,
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
作要求。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签章页)




   胡建绩                  GONG YAN(龚焱)           张永烨




                                                     2019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