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和审核了 相关材料,现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指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发表独立 意见和专项说明如下: 一、对《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依据充分合理, 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能客观公允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且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 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余玉苗 朱伟明 郑培敏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