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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森马服饰: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6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独
立行使职权。现将监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8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资金情况说明》、《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说明》、《公司 2018 年
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聘请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 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
《关于使用不超过 60 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
于拟回购注销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考核期所对应的
限制性股票及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召
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18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会议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浙江森马服饰股份
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浙江森马服饰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3、2018 年 5 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4、2018 年 6 月 4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
《调整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5、2018 年 8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2018 年 8 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
了《关于签订<上海裔森服饰有限公司重组框架协议>的议案》。
    7、2018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公司监事会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津、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
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对外投资、关
联交易、利润分配、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
结果,现就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监督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开展工作,依法列席
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经营、决策程序和公司治理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津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
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忠于职守望、勤勉尽责,未发
现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成员通过审查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
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会计事项
的处理、财务报告的编制及公司执行的会计制度符合有关制度的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没有
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4、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况。
    5、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截至 2018 年底,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和重点控制
活动已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董事会出具
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
    6、对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董事会提出的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兼顾了公
司长期发展与股东利益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19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19 年,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
法列席、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促进
公司的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运作。
    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把握好工作重点,不断适应公司发展的新形势和监事会工作的新要求。
同时继续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及时掌握公司重
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维护股东的权益。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