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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森马服饰: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4-27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度,公司全体监事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
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行使职权,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管理和公
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有效维护公司利益和广
大股东权益。现将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9 年 2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公司 2018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公司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聘请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
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
    3、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4、2019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2019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6、2019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财务状况、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
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
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9 年,公司监事会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开展工作,依法列席
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召集程序符
合相关规定,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均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
地履行职责,主动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对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9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认真监督。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会计事项的处理、财务报告的编制及公
司执行的会计制度符合有关制度的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
由于成本控制、相关品牌销售计划调整等原因,公司 2019 年日常关
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存在一定差异,符合市场情况和经营实际,
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4、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除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的对外担保。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32,597.57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77% 。其中,公司为 Sofiza SAS
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3000 万欧元(约合人民币
23,446.50 万元),为森滋(上海)商贸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
超过 165 万美元(约合人民币 1,151.07 万元),为上海森汇进出口有
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对子公司的担
保余额约合人民币 9,357.3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80%。 (以上汇率按 2019 年 12 月 31 日汇率中间价计算)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
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公司已按照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规定对上述担保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除此以外,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
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
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5、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对董事会
出具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够得到
有效的执行。公司董事会出具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2020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0 年,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
法列席、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促进
公司的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运作。
    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把握好工作重点,不断适应公司发展的新形势和监事会工作的新要求。
同时继续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及时掌握公司重
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更好维护股东的权益。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