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环境: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9-15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8-086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9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14 日上午 9:30-11:30 时,下午 13:00-15:00 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13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9 月 14 日下
午 15:00 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 69 号人民政协报大厦七层 703 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永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12 人,代表股份 541,901,97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50.1171%。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2 人,代表股份 494,051,57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45.691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47,850,4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4.4254%。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 62,030,4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5.7368%。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4,18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1.3114%;参
加网络投票的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7,850,4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数的 4.425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41,872,1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反对 2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弃权
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62,00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20%;反对 2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0%;弃权 1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阳光时代(北京)律师事务所侯旭昇律师、李亚奇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
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浙江阳光时代(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