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环境: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14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8-104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 2018 年 11 月 10 日向各监事发出。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采用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
点在公司七层 703 会议室。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 3 人,实际出席 3 人。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月淼女士召集和主持。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监事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提名李莉莉女士(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等相
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第二十三条、第二
十四条、第二十五条条款内容进行了修订。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时,一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通过后授权
公司管理层可按有关审批、登记机关要求进行文字性修订,并办理《公司章程》及有关
其他事项的登记备案等手续。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李莉莉女士简历
李莉莉,女,出生于1977年6月,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
任西安电视台广告中心总经理助理、凤凰卫视欧洲台美洲台中国事务中心运营总监、
清新环境品牌营销部经理。现任清新环境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莉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