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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清新环境: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及股权比例变动的公告2018-12-12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8-116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及股权比例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及股权比例变
动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控股子公司增资事项概述
    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铝能清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 55,000 万元,公司持有其 60%的股权,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铝股份”)持有其 40%的股权。铝能清新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战略投资
者,中铝环保节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环保”)拟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45,000
万元对铝能清新进行增资,清新环境放弃本次增资优先认购权,原出资额不变继续持
有,增资完成后,清新环境所持铝能清新股份比例将由 60%下降至 37.02%,对铝能清
新不再具有控制地位,铝能清新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
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铝能清新拟进行的增资事项不
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铝环保节能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奥威路澳森南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何怀兴
    主营业务:在环境保护、节能、新能源、资源综合利用领域内从事工程承包、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检验检测;节能评估;合同能源管理;环
境污染治理;碳排放交易;进出口业务。
    关联关系说明:中铝环保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 20 号 3 号楼 A-6131 室
    法定代表人:罗存存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
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销售环境污染治理专用设备、化
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勘察;
工程设计。
    股权结构:清新环境持股 60%,中铝股份持股 40%,
    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铝能清新经审计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88,570.62 万元,
负债总额人民币 123,478.77 万元,净资产人民币 65,091.86 万元;2017 年度营业收入
人民币 39,681.48 万元,净利润人民币 6,002.63 万元。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铝能清新(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75,413.68 万
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106,975.63 万元,净资产人民币 68,438.05 万元;营业收入人
民币 27,208.76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4,846.19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前后铝能清新股权结构如下:

                                         增资前                   增资后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万元)       (%)     (万元)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3,000       60.00       33,000       37.02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2,000        40.00      22,000        24.68
   中铝环保节能集团有限公司               -            -      45,000        38.30
               合计                  55,000       100.00     100,000       100.00
    公司对铝能清新提供担保额度为 76,023.63 万元,在铝能清新本次增资完成变更
登记 90 个自然日,公司将对铝能清新的担保调整为由公司及铝能清新其他股东按照届
时持有铝能清新的股权比例分别提供担保,或由铝能清新其他股东届时足额为公司提
供反担保。截至目前,公司与铝能清新不存在相互占用资金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协议
   截至本公告日,有关各方尚未就此次中铝环保向铝能清新增资事项签署任何正式
协议。待正式协议签署时,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铝能清新增资采用收益法评估作为对价依据,公司放弃此次增资优先认购权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铝能清新持股比例降至 37.02%,铝能清新不再纳入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增资有利于铝能清新未来拓展中铝集团及冶金行业环保综合
服务业务,有利于充分发挥国有股东的资源和资本优势及民营上市公司股东的专业管
理和技术优势,符合铝能清新及各方股东的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
认购权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