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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清新环境: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9-005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通知以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向各监事发出会议通知。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采用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在公司七层 703 会议室。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瑞女士召集和主持。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 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口径)2018 年度
实现净利润 491,144,254.96 元,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金 49,114,425.50 元,2018 年
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442,029,829.46 元;加上 2017 年末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
2,081,983,647.73 元,减去 2018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派发的现金股利 108,127,210.00
元,加上对铝能清新投资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核算,根据准则规定按照新的持股比例
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的留存收益 37,360,049.04 元,故截至
2018 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2,453,246,316.23 元。
    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回报股东,综合
考虑公司未来的盈利水平和公司未来的发展潜力,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止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总股本 1,081,272,1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 1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08,127,21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2,345,119,106.23 元(母公司口径)结转至以后年度。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
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能得到一贯、有效的执行,对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六)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2019 年审计费用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
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
策的变更。
   (八)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