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清新环境: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7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
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
责和义务,依法行使职权。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投资
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现将2018的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 年度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2018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
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18年第
一季度报告》、《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关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
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内容于2018年4月28日公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2018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内容于2018年7月25日公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2018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内容于2018年8月29日公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2018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次会议决议内容于2018年10月29日公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2018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内容于2018年11月14日公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2018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内容于2018年12月1日公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对 2018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列席
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报告、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监督与核查,并发表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定期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
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
的建立与执行情况进行询问和检查,并且列席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监事会认
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运作,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各项决策程序合规合法,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履行职责,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定期听取公司财务人员的汇报,同时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
行询问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
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通过认真细致地检查
和审核了公司的 2018 年度会计报表及相关财务资料,公司财务制度健全,会计
档案及财务管理符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公司 2018 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的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核查,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
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为满足公司经营活动需要,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财务费用,2018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向大股东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 1,000 万元,2018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向大股东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 2,000 万元,到期
日均为 2019 年 9 月 6 日,借款年利率 6.5%,本借款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四)公司业绩预测的实现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业绩预测实现情况在预测范围内。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认
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做
好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有效地防止了内幕交易事件的发生,
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规范,无因内幕信息相关
事件受到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行政处罚的情形。


    三、2019 年监事会的工作计划


    2019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与检查,同时,监事
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
相关经营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围绕公司
的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活动。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更加规范
化运作,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