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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清新环境: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1-12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0-096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通知以信息、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 2020 年 11 月 8 日发出。董事会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邹艾艾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履行对参股公司北
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关联担保的议案》
    本次关联担保系因公司 2018 年 12 月引入战略投资者中铝环保节能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铝环保”)而被动形成,实质上为公司对原控股子公司铝能清新原有担
保的延续,未新增公司的对外担保,且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公司继续履行对铝能清新的担保,有利于保证铝能清新经营活动的连续性,维护
参股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的稳定可持续发展,亦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需要。
    公司对铝能清新的相关担保已由中铝环保、铝能清新对超出公司持股比例部分的
担保提供了相应的反担保。鉴于铝能清新目前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间接控
股股东为大型央企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铝能清新经营稳定、资产负债率较低,具
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且历史上均按期/提前足额偿还债务,不存在债务逾期或违约的情
形,并已为相关主债务提供了充足的抵押或质押,公司继续为铝能清新提供担保无实
质性风险,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继续履行对参股
公司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8)。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
董 事 关 于公 司 第五 届 董事 会 第十 三 次会 议 相关 事 项的 独 立意 见 》详 见 巨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二)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99)。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