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清新环境:关于解除对参股公司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担保的公告2020-11-28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0-102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对参股公司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铝能清新”)系公司与中国铝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铝业”,为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证券代码为 601600.SH)
于 2016 年 6 月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铝能清新设立时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
其 60%的股权,中国铝业(601600.SH)持有其 40%的股权。
    2016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为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铝能清新提供不
超过 130,000 万元的担保;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16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上述事项详见公
司 2016 年 10 月 27 日发布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
124)、《关于为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129),2016 年 11 月 12 日发布的《2016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16-133)。
    2017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铝能清新提供不超过 3,200 万元的担保;独
立董事就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17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上述事项详见公司 2017 年 6 月 17 日发布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3),2017 年 7 月 7 日发布的《201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
    2018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1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铝能清新提供不超过 3,000 万元的担
保;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该项担保无需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详见公司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发布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98)、《关于为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0)。
    2018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及股权比例变动的议案》,同意铝能清新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战
略投资者中铝环保节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环保”),公司放弃对铝能清新
增资的优先认购权。上述事项详见公司 2018 年 12 月 12 日发布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15)、《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及股权比例
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6),2018 年 12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签署铝能清新
增资扩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7)。
    铝能清新上述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铝能清新股权比例由 60%下降至 37.0197%。
2018 年 12 月 31 日,铝能清新完成资产交接及管理层变更等手续,铝能清新成为公司
的参股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鉴于相关债务尚在存续期,公司为铝能清新提供担保的相关协议亦尚未履行到
期,为保证铝能清新经营活动的连续性,公司继续履行对铝能清新的上述担保,且由
中铝环保、铝能清新对公司超出持股比例部分的担保提供了相应的反担保。自铝能清
新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后,公司未再向铝能清新提供新增的担保,上述担保到期后
公司也将不再为铝能清新提供担保。针对公司上述继续为铝能清新相关债务提供担保
事宜,公司先后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予以确认,具体如下:
    2020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履行
对参股公司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关联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
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上述事项详见公司 2020 年 11 月 12 日发布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96)、《关于继续履行对参股公司北京铝能清新
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8)。
    2020 年 11 月 27 日,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履行
对参股公司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关联担保的议案》。上述事项详见公司 2020
年 11 月 28 日发布的《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
101)。

                                       2
    二、解除担保情况
    近日,公司对铝能清新相关债务提供的担保责任均已解除,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与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解除协议》,公司不再对铝能清新
与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等应付款项的付款义务
承担连带担保责任。铝能清新已全额偿还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的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
公司对该债务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已全部解除。铝能清新已全额偿还与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公司对铝能清新向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借款的担保责任已全部解除。综上,公司对铝能清新担
保责任已解除。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55,500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1.3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
额为 0 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损失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还款凭证;
    2.保证合同解除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