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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围海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8-134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
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
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根据上述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
对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的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
152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
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之日起执行。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8〕15 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
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 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
收账款”项目;
       2. 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收款”项目;
    3. 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 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 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
付账款”项目;
       6. 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付款”项目;
       7. 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 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为“研发费用”项目;
       9. 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
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
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
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