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海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2018-12-04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8-143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围
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控股”)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宁波监管局下发的[2018]19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浙江围海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8年7月16日、2018年7月17日分别将持有的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股份”)2,825万股、175万股股票予以质押,合
计占围海股份总股本的2.62%,但均未将上述股权质押信息告知围海股份,导致
围海股份直至2018年10月25日才予以公告。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十六条
以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按照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
警示函的监管措施,提醒你公司引以为戒,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