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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围海股份: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董良)2019-04-30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二)
                                                                           ——黄董良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
        2018年度,本人作为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
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18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和投票情况
        2018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会议,认真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
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年内召开股东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15                                      3
                                                                        大会次数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        现场出               委托出席    缺席次
                         式参加会                        次未亲自出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数
                           议次数                          席会议
   15            1          14          0         0            否                   2
    1、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日期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1、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18 年 3 月 23 日      2、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4、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8 月 30 日    2、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关于延长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2018 年 9 月 27 日                                                               同意
                      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有效期事宜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10 月 29 日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公司现场办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多次到公司现场深入了解情况,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并
 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
 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同时,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提出合
 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在 2018年的日常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定》等制度的规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
 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本人保证2018度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正、公平。
      2、报告期内,本人学习了独立董事履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积极
 参加公司以及保荐机构组织的法规教育培训,不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公司治理、
 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努力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
 科学决策、防范风险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工作
      1、2018年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无提议聘任或者解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在日常工作中,本人将继续认真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及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制
 度与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增强履行职责和
 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意识,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2、本人在2019年4月3日接到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年报沟通函,得知公司涉嫌违规担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等
相关事项,我们对此高度重视,聘请了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协助尽职调查,并召开
多次审计委员会,就相关事项进行梳理、沟通与讨论,并督促公司查清事实。
    六、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hdl@zufe.edu.cn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
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签字页,仅供各独立董事签署《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用]




                                              独立董事:               _
                                                              黄董良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