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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围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1-07-06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 围海          公告编号:2021-089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
*ST 围海,证券代码:002586)于 2021 年 7 月 1 日、2021 年 7 月 2 日、2021
年 7 月 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5.95%。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 3 月 24 日披露了包括《2020 年年度报告》、亚太(集团)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 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
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等在内的 2020 年度报告相关公告,
并披露了因内控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而发布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的公告》。
    2021年5月1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根据工作进展情况,
公司申请了延期回复,公司将尽快完成问询函回复工作。
    2、2021 年 6 月 5 日,公司发布《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司于公告
日前与“苍南县江南垟平原骨干排涝工程(龙港段)龙金运河和新兰闸站工程
施工”项目及“玉环市漩门湾拓浚扩排工程施工Ⅰ标段(重新招标)”项目的
发包人分别签署金额为 137,205,469.00 元和 480,165,226.00 元的施工合同。
    3、2021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归还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金的公告》,公司将已到期补流募集资金中的 1,031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已到期的前期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尚有 587,313,007.72 元未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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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公司 2018
年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102,247,051 股,本次解除
限售 5,010,8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379%,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涉及 7 名发行对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
份剩余 55,841,411 股尚未解除限售。
    5、2021 年 7 月 3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
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宁波杭州湾新区建塘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奉化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舟山投资有限公
司经过内部审议程序,为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165,000 万元的融资机构(包
含但不限于银行)融资担保。
    6、2021 年 5 月 2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控股股东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公司向围海控股
破产管理人函询确认,围海控股破产管理人在媒体刊登《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等八家公司管理人关于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的公告(第二次)》。
    7、截至公告日,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围海控股等八家公司、
本公司分别与浙江卫力控股有限公司、宁波浙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城
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三家意向投资人签署《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等八家公司重整投资意向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8、经公司与围海控股确认,除上述意向协议事项之外,围海控股不存在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
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或处于筹划阶段等的重大
事项。
    9、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10、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
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


                                     2
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并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甬证调查字 2019051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
露违法违规,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
证监会的结论性调查意见或相关进展文件。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且违法行为属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终止上市
的风险。
    4、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失去控制的公告》。
    日前,公司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亚太所”)对上海千年对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公司聘请上海东洲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洲评估”)对上海千年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为评估基准日进行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亚太所尚未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和专
项说明,东洲评估未出具评估报告。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6、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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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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