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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康医药:关于公司与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19-03-27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9-025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和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是对双方合作意愿性的
框架约定,后续具体合作事项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确定。本次合作的

具体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因素,未来合作项目中的具体事宜将以双方商谈确定的

协议为准。

    2、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合作协议的履行存在受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影响

造成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合作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合作协议签署概述

    1、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康医药”)于近

日在南京与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毅达”)签署

《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利用双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建立长

期、稳定、良好的资源共享与战略合作关系,深入开展股权层面的合作,实现资

本与产业的有效结合和优势互补。

    2、本次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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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 年 02 月 18 日

    法定代表人:应文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5087735164Y

    注册资本:10571.3436 万人民币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59 号(国睿大厦二号楼 4 楼 B504 室)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合作原则

    依托瑞康医药的上市公司平台,充分发挥其在医药领域拥有的销售网络等优

势;依托江苏毅达资产管理、资本运作、产业投资、并购整合等优势。双方通过

各种方式、全方位的长期战略合作,共同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合作内容

    1、建立健全合作沟通协调机制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谋划双方就项目进行合作的原则方案,协商解

决双方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双方合作的具体方式将视具体情况在具体项目层

面或其他领域展开,并可根据项目的特点设立相应的现场运作机构,负责项目的

具体执行。

    2、进一步完善双方信息资源共享系统

    双方围绕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布局,积极跟踪市场动态和项目信息,及

时共享市场信息,共同提高市场响应速度。

    3、加强股权协作,推进上市公司战略转型与产业升级

    双方基于战略合作需要,在瑞康医药推进战略转型和产业布局过程中,拟进

一步探索股权合作方案,形成紧密合作的战略联盟。江苏毅达利用自身优势为瑞

康医药提供资本运作、财务规划等专业服务,实现协同发展,共同促进产业布局

与产业升级。

    4、完善金融服务,助力医药产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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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毅达拟通过产业基金、并购基金、股权投资等方式,为瑞康医药在资产

管理、资本运作、战略投资及产业布局等方面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并充分发挥双

方在产业资源及投融资方面的优势,围绕医药等产业布局,促进双方建立资本纽

带,实现双方价值投资,打造创新协作的产业平台。

    5、开展深度交流,促进双方合作高效务实开展

    江苏毅达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为瑞康医药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战略咨询、管理

咨询、财务咨询等服务。

    (三)合作双方的承诺

    1、开展全面的产业链上下游的整合合作,瑞康医药承诺将优先考虑在江阴

市与江苏毅达开展深度合作,上述合作包括但不限于资本合作、产业合作、产品

研发等多方位合作关系。

    2、在江苏毅达管理的江阴毅达高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江阴毅达”)自持有瑞康医药的股份之日起 24 个月内,承诺不出售或转

让瑞康医药的股份。江苏毅达在协议签订三个月内若仍有增持股份的计划,所增

持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限售期约定。在持有瑞康医药股票期间内,瑞康医药进行股

权再融资时,包含但不限于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可转债、发行

定向可转债等,江苏毅达原则上愿意并在符合其相关投资决策流程的前提下以不

低于其持股比例的份额进行跟投。

    四、本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江苏毅达的合作基于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在市场信息互通、资质

资源共享,在项目交流、股权投资和产业链上下游的整合等方面的合作,实现资

本与产业的有效结合和优势互补,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

力,加快实现公司医药大健康领域的发展战略。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上述协议属于协议双方合作意愿性的框架约定,后续具体合

作事项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确定,本次合作的具体实施尚存在不确定

性因素,未来合作项目中的具体事宜将以双方商谈确定的协议为准,在后续相关

工作进行前,不会对本公司当前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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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将视具体合作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合作协议的履行存在受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影响

造成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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