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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康医药: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019-04-3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
为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康医药”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对瑞
康医药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具
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2 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866 号文《 关于核准山东瑞康医
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瑞康医药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有
限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14.76 万股,发行价格 39.6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99,996,436.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7,015,705.5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582,980,730.49 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天圆全
验字[2013]00080029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3 年 11 月 8 日,公司将募集资金
分别存储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卧龙支行专户账
号 37001665660050157858 ;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烟 台 分 行 专 户 账 号 为
7374010182400043203 ;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烟 台 分 行 开 设 专 户 账 号 为
3807018800007691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开设专户账号为
14610155300000807 ; 兴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烟 台 分 行 开 设 专 户 账 号 为
378010100100279427。



                                         1
       (2)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58 号文《关于核准山东瑞康医
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967.85 万股,发行价格 31.1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099,999,981.6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8,579,678.4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071,420,303.14 元。
截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公司将募集资金分别存储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卧龙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大
海阳路支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九个募投
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天圆全验字[2016]000030 号《验资报告》。

       2、2018 年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资金用于医疗器械配送项目19,460万元,用于医用
织物生产项目9,190万元,用于洗涤配送项目10,800万元。根据公司2012年8月6
日召开的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
告暨上市公告书》等相关文件,本次非公开发行除了投资医疗器械及医用耗材配
送、医用织物生产、医用织物洗涤配送三个项目外,还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8,848
万元。
       2013 年11月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性的议案》,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8,848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瑞康医药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47,226,725.46元,其
中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99,226,725.46元,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148,000,000
元。
       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报告文号为天圆全专审字 [2013]
0080899号),瑞康医药以增发的募集资金对公司先期垫付的10,866,663.15元进行
了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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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康医药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为2,631,709.08元。
       2017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8 亿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于 2018 年 8 月 22 日将上述资
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2018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1.48 亿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上述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17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医用织
物生产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 3,354.24 万元用于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
项目“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该项目扣除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余额为
3,182,664.79 元,,已转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
专用账户。
       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4,843,349.32元。
       (2)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资金用于医疗器械全国网络建设项目189,392万元,
用于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120,60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071,420,303.14
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114,951,451.51元,其中已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69,751,451.51元,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745,200,000元。
       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计(报告文号为天圆全
专审字[2016] 001344号),公司以增发的募投资金对公司先期垫付的医院供应链
延伸服务项目投入资金26,701,007.11元进行了置换。
       2017年8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

                                       3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9.2亿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18年8月22日将上述资金全
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2018年8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872,000,000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
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8年12月31日,
公司已将126,800,000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7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医用织物
生产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3,354.24万元用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
目“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该项目扣除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余额为
3,182,664.79元,已转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
专用账户。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5,278,672.98元。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579,678.46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5,869,567.86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瑞康医药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订了《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并于2011年7月23日经瑞康医药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4年,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在对原《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全面修订的基础上制定了《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



                                   4
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于2014年7月18日经公司股东大
会通过。

    1、2012 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2013年11月8日,瑞康医药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卧龙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光大银行烟台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烟台分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
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瑞康医
药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014年7月18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014年8月12日,瑞康医药与国金证券
签订了《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康医药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协议》,聘请国金证券担任公司2014年度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与原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终止2012年度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未完成的对公司2012年度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金证券承继。公司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分别与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卧龙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光大银行烟台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瑞康医药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
问题。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瑞康医药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
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瑞康医药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计划进度组织实
施募集资金项目,具体实施部门(单位)要编制具体工作进度计划,保证各项工
作能按计划进度完成,并定期向财务部门和董事会秘书报送具体工作计划和实际
完成进度情况,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相关信息披露。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
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所有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支出,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均需
由具体使用部门(单位)填写申请单,由公司财务总监审核,经董事长批准后交
财务部门办理付款事宜;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须报股东大会审批。



                                   5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2 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烟台卧龙支行   37001665660050157858    689,771.37      募集资金专户
    兴业银行烟台分行        378010100100279427    4,153,577.95     募集资金专户

         合计                                     4,843,349.32


    2、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2016 年 8 月 27 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卧龙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国光大银行烟台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
台分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大海阳路支行共
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
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
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
度,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募集资
金项目,具体实施部门(单位)要编制具体工作进度计划,保证各项工作能按计
划进度完成,并定期向财务部门和董事会秘书报送具体工作计划和实际完成进度
情况,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相关信息披露。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申请
和审批手续。所有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支出,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均需由具体使
用部门(单位)填写申请单,由公司财务总监审核,经董事长批准后交财务部门
办理付款事宜;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须报股东大会审批。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烟台卧龙支行   37050166566000000112    847,558.88      募集资金专户



                                      6
    兴业银行济南分行       376100100100105838   748,229.23     募集资金专户
招商银行烟台大海阳路支行    535902224710818     423,663.16     募集资金专户
    恒丰银行烟台分行       853522010122804134   358,330.35     募集资金专户
    平安银行烟台分行        11016997549005      937,163.71     募集资金专户
  浦东发展银行烟台分行     14610155300001086    357,605.20     募集资金专户
    光大银行烟台分行       38070188000273116    1,128,747.63   募集资金专户
    兴业银行烟台分行       378010100100436446   137,043.45     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银行烟台芝罘支行       231230679783       821,361.00     募集资金专户
 光大银行烟台解放路支行    38070188000076910    109,865.25     募集资金专户

         合计                                   5,869,567.86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12 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1)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
件 1)
    (2)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① 2013年11月22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人民币39,000万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
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6个月。其中,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金额为35,000万元。公司已于2014年5月14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
   ②2014年5月16日,公司董事会第二届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人民币35,870.00万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自实
际使用日起不超过6个月。其中,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金额为32,000万元。 公司已于2014年12月1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
   ③2014年12月3日,公司董事会第二届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人民币28,000.00万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自实



                                     7
际使用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已于2015年6月18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
   ④2015年6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
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
万元,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已于2015年12月22日将上述资金
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⑤2016年1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
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
万元,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已于2016年7月28日将上述资金全
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⑥2016年8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
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6.5亿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其中,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亿元,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闲置资
金人民币25亿元。公司已于2017年8月28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
帐户。
   ⑦2017年8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1亿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其中,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8亿元,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人
民币29.2亿元。公司已于2018年8月22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
户。
   ⑧2018年8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2亿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其中,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8
闲置募集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48亿元,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闲置资金
不低于人民币28.72亿元。
   2、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1)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
件2)
   (2)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① 2016年8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
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6.5亿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其中,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亿元,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闲置资
金人民币25亿元。公司已于2017年8月28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
帐户。
   ②2017年8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1亿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其中,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8亿元,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人
民币29.2亿元。公司已于2018年8月22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
户。
   ③2018年8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2亿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其中,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闲置募集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48亿元,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闲置资金
不低于人民币28.72亿元。在2018年12月31日前,公司已将126,800,000元提前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8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9
第八次会议和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议案》,将“医用织物生产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 3,354.24 万元用于 2015 年
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该项目扣除临时性补
充流动资金后的余额为 3,182,664.79 元,,已转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医
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专用账户。
    2、2018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和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主体及变更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医疗器械全国销售网络建设项目”
的实施主体由位于北京、上海、广州等 11 个城市的子公司扩大到全国范围内符
合实施条件的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同时实施地点也由北京、
上海、广州等 11 个城市扩大到全国范围内符合实施条件的子公司所在城市;实
施方式进行如下变更:①在原先通过租赁适合场地作为医疗器械配送仓库的基础
上,增加在部分实施地区购置合适场地(包括购置土地自行建设配送仓库或者通
过收购企业以获取其已有的土地及仓库)作为配送仓库的方式;②由原先对子公
司以增资的形式实施,变更为对子公司以增资或者借款方式进行项目实施。将“医
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 的实施主体由母公司扩大到母公司及全国范围内实施
条件成熟的部分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同时实施方式由母公
司单独实施变更为母公司实施以及母公司通过对子公司提供滚动借款的方式实
施,实施地点由山东省内 50 家左右的医院扩大到全国范围内实施条件成熟的合
适医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瑞康医药募
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等资料。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瑞康医药 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符

                                    10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
保荐机构对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披露的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11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余   波




                                                  朱   铭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2019 年 4 月 29 日




                                  12
附件 1

                            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
编制单位: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8,298.0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08.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354.24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9,922.6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5.75%
                      是否
                      已变
                                                                                                      截至期                                                          项目可
                      更项
                                                                                       截至期末累     末投资                         2018 年                          行性是
                      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2018 年                                   项目达到预定可
     承诺投资项目                                                                      计投入金额      进度                          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否发生
                      (含       资总额              (1)              投入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2)         (%)                           效益                            重大变
                      部分
                                                                                                        (3)                                                             化
                      变
                      更)
1、医疗器械配送项目    否           19,460.00          19,460.00          50.08            4,771.31   24.52%    2015 年 8 月 31 日   2,801.55          是                否
2、医用织物生产项目    否            9,190.00              5,835.76                        5,835.76   100.00%                                        不适用              否
3、医用织物洗涤配送
                       否           10,800.00          10,800.00         357.92           10,466.71   96.91%    2015 年 8 月 31 日   -389.56           否                否
项目
4、补充流动资金        否           18,848.00          18,848.00                          18,848.89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58,298.00          54,943.76         408.00           39,922.67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
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2018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17 年年度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医用织物生产项目”的剩余募
                                                                      集资金 3,354.24 万元用于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该项目
                                                                                  13
                                                           扣除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余额为 3,182,664.79 元,,已转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医院供应
                                                           链延伸服务项目”专用账户。
                                                               2013 年 11 月增发募集资金到账后,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报告文号为天圆全
                                                           专审字[2013] 0080899 号),瑞康医药以增发的募投资金对公司先期垫付的 1086.67 万元进行了置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其中医疗器械配送项目 30.34 万元,医用织物生产项目 1,009.45 万元,医用织物洗涤配送项目 46.88
                                                           万元。
                                                              2017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3,100,000,000
                                                           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其中,
                                                           201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80,000,000 元,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
                                                           项目闲置资金人民币 2,920,000,000 元。公司已于 2018 年 8 月 22 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金专用帐户。2018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3,020,000,000 元临时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其中,201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预计不低于人民币 148,000,000 元,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闲置资金预计不低于人民币 2,872,000,000 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济南医疗器械配送项目中,包含补充流动资金 6,000 万元和固定资产等投资为 13,460 万元,固定资产等投资已投入 4,771.31 万元,占总的固定资产等投
资比重 35.45;
    济南医用织物洗涤配送项目中,包含补充流动资金 443 万元和固定资产等投资为 10,357 万元,固定资产等投资已投入 10,466.71 万元,占总的固定资产等投
资比重 101.06%;
    根据瑞康医药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医
用织物生产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 3,354.24 万元用于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4:上述表格中的“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14
附件 2


                         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
编制单位: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07,142.0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9,258.3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6,975.1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项目可
                    是否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投                                        是否达    行性是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     2018 年投      截至期末累计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        2018 年实现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部分变                                                                     资进度(%)                                       到预计    否发生
                                   诺投资总额        额(1)          入金额           入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更)                                                                            (3)                                             效益     重大变
                                                                                                                                                                   化
1、医疗器械全国销
                         否          189,392.00       189,392.00     27,106.82           29,073.92       15.35%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否
售网络建设项目
2、医院供应链延伸
                         否          120,608.00       123,962.24      2,151.51            7,901.23         6.37%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否
服务项目
      合计                           310,000.00       313,354.24     29,258.33           36,975.15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1)将医疗器械全国销售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位于北京、上海、广州等 11 个城市的子公司扩
                                                                   大到全国范围内符合实施条件的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同时实施地点也由北京、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上海、广州等 11 个城市扩大到全国范围内符合实施条件的子公司所在城市。
                                                                   (2)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实施地点由山东省内 50 家左右的医院扩大到全国范围内实施条件成熟
                                                                   的合适医院,按照公司战略发展和业务布局,扩大布点医院的范围和数量。
                                                                   (1)医疗器械全国销售网络建设项目实施方式进行如下变更:①在原先通过租赁适合场地作为医疗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器械配送仓库的基础上,增加在部分实施地区购置合适场地(包括购置土地自行建设配送仓库或者通
                                                                   过收购企业以获取其已有的土地及仓库)作为配送仓库的方式;②由原先对子公司以增资的形式实施,

                                                                             15
                                                            变更为对子公司以增资或者借款方式进行项目实施
                                                            (2)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母公司扩大到母公司及全国范围内实施条件成熟的部分
                                                            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同时实施方式由母公司单独实施变更为母公司实施以及母
                                                            公司通过对子公司提供滚动借款的方式实施。
                                                            2016 年 8 月增发募集资金到账后,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报告文号为天圆全专审字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 001344 号),公司以增发的募投资金对公司先期垫付的 2,670.10 万元进行了置换,全部为医院
                                                            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
                                                            2017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3,100,000,000 元临时
                                                            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其中,2012 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80,000,000 元,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闲置
                                                            资金人民币 2,920,000,000 元。公司已于 2018 年 8 月 22 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3,020,000,000 元临时
                                                            性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实际使用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其中,2012 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预计不低于人民币 148,000,000 元,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投项目闲置资金预计不低于人民币 2,872,000,000 元。
     注:医疗器械全国销售网络建设项目中,包含补充流动资金 115,000 万元和固定资产等投资 74,392 万元,固定资产等投资已投入 29,073.92 万元,占总的固定资
产等投资比重 39.08%。
     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中,包含补充流动资金 25,000 万元和固定资产等投资 95,608 万元,固定资产等投资已投入 7,901.23 万元,占总的固定资产等投资比
重 8.26%。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4:上述表格中的“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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