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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康医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9-038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
司拟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拟修订的主要内容
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
公司住所地或者股东大会召集人指定的其他 公司住所地或者股东大会召集人指定的其他
地点。                                   地点。
    股东大会除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     股东大会除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
开外,经召集人决定,还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 开外,经召集人决定,还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
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 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
出席。股东身份的确认方式依照本章程第三十 出席。股东身份的确认方式依照本章程第三十
一条的规定。                             一条的规定。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应采用网络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应采用网络
投票方式的,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投票方式的,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第九十七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
                                          第九十七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
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
                                          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任期
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
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
                                          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
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履行董事职务。
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1/2。
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1/2。
                                          董事会成员不设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董事会成员不设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
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 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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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率,保证科学决策。董事会议事规则应规定董 率,保证科学决策。董事会议事规则应规定董
事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并应作为本章程的附 事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并应作为本章程的附
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         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负
                                         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
                                         的运作。
                                         第一百三十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
第一百三十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
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事项审议。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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