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康医药: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财务支持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2021-10-30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财务支持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将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召开,本次会议拟审议《关于
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财务支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审阅
了公司预计将要向控股股东借款的相关资料,并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询
问,现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韩旭、张仁华夫妇控制的公司山东瑞祥口腔医院有
限公司拟无偿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财务资助,以便
支持瑞康医药在全国化业务的发展,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充
足率,增强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控股
股东本次提供财务支持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
财务支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关联董事韩旭、张仁华、韩春林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本页无正文,为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
为公司提供财务支持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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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 滨 柳喜军 于建青
2021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