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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康医药: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2-12-07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2-060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康医药”)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2022 年 12 月 6 日上
午在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 103 号 13 号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韩旭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
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就拟实施公司 2022 年
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会议
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为调动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凝聚力,有效地将全体股东
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
并制定了《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鉴于董事周云、杨博系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系关联董事,
故对该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
实,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制定了《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鉴于董事周云、杨博系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系关联董事,
故对该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 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本持股计划所受让股
票的锁定、解锁、分配、取消持有人的资格、持有人资格转让、办理已死亡持有
人资格的继承等全部事宜;
    2.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3. 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 授权董事会对《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5. 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6. 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
出决定;
    7. 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开立、资金账户开立以及其他与
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的其他事项进行办理;
    8. 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9. 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或应证监会、交易所监管要求,授权董

                                   2
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10.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公司章程》
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
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
效。
    鉴于董事周云、杨博系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系关联董事,
故对该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下午 15 时在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 103
号 13 号楼会议室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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