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康医药: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2-12-07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2-062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通知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2022 年 12 月 6 日上午在烟台市芝
罘区凤鸣路 103 号 13 号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吴丽艳
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
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
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征求员工意见,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
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 2022 年员工
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
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4、公司实施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
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完善公司员工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
和创造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能保证公司员工持股
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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