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作出相 应修订,具体如下: (一) 原条款内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0,114.5 万元人民币。 现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0,111.0 万元人民币。 (二) 原条款内容: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70,114.5 万股,均为普通股。 现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70,111.0 万股,均为普通股。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