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上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16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过审慎、
认真的核查和监督,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等方面,基于独立
客观判断,现就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同意董事会提名陈守德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
所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且期限未满的情形,也未曾受到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分,并具有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工作经验;独立董
事候选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项规
定的情况,具有独立性和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综上,我们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提名和选举程序规
范,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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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璐婧 王凤洲 黄健雄
2018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