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上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2018-11-09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国
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
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
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要求,本人作为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郑重承诺:
1、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
挂钩;
5、公司今后如实施股权激励则行权条件应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
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
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
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
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
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
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公司全体董事签名
吴子文 吴志良 黄学诚
吴伟源 黄健雄 何璐婧
陈守德
公司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郑育青 何爱平 吴小红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