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上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1-27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18-074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
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
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颁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及修订,公司对会计政策
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行。
4、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
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
相应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
款” 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
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
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调整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报表的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
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 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无影响。公司董事
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