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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上集团: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1-27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18-076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的召开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11 月 26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 年 11 月 25 日—2018 年 11 月 2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1 月 26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1 月 25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11 月 26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 会议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 30 号公司 3 号会议室
   4、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子文先生
   7、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2 人,代表股份 408,684,45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8.28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8 人,代表股份 408,263,95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8.228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20,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60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20,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6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20,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60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
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
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把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股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会议
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408,673,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4%;
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4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030%;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97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结果:同意 408,673,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4%;
反对 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弃权 1,5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4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030%;反对 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403%;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67%。

        2.02. 发行方式和时间

    总表决结果:同意 408,673,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4%;
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4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030%;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97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3. 发行数量

    总表决结果:同意 408,673,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4%;
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4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030%;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97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结果:同意 408,673,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4%;
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4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030%;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97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5. 定价基准日与发行价格

    总表决结果:同意 408,673,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4%;
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4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030%;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97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6. 发行股份限售期

    总表决结果:同意 408,673,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4%;
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4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030%;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97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7. 上市地点

    总表决结果:同意 408,673,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4%;
反对 9,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弃权 1,5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4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030%;反对 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403%;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67%。

        2.08. 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总表决结果:同意 408,673,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4%;
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4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030%;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97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

    总表决结果:同意 408,673,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4%;
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4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030%;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97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10.决议有效期限

    总表决结果:同意 408,673,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4%;
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4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030%;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97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408,673,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4%;
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4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030%;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97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408,673,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4%;
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4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030%;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97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408,673,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4%;
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4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030%;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97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408,673,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4%;
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4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030%;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97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408,673,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4%;
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4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030%;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97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
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408,673,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4%;
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4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030%;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97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以上所有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会议出具了如下见证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