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18-082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的召开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12 月 13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 年 12 月 12 日—2018 年 12 月 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2 月 13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2 月 12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12 月 13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 会议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 30 号公司 3 号会议室 4、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子文先生 7、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 人,代表股份 408,689,45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8.28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8 人,代表股份 408,263,95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8.228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425,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60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425,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6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425,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60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 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 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把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股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会议 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408,675,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 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41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273%;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727%;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408,673,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 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3%;弃权 2,0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4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572%;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727%;弃权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700%。 3.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逐项审议 3.01 关于回购股份的目的 总表决结果:同意 408,675,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 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41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273%;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727%;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02 关于回购股份的方式和用途 总表决结果:同意 408,673,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 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3%;弃权 2,0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4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572%;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727%;弃权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700% 3.03 关于回购股份的价格 总表决结果:同意 408,673,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 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3%;弃权 2,0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4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572%;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727%;弃权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700%。 3.04 关于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总表决结果:同意 408,673,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 反对 1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弃权 3,5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4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572%;反对 1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202%;弃权 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226%。 3.05 关于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总表决结果:同意 408,673,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 反对 1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弃权 3,5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4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572%;反对 1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202%;弃权 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226%。 3.06 关于回购股份的期限 总表决结果:同意 408,673,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 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3%;弃权 2,0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4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572%;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727%;弃权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700%。 4.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408,675,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 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41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273%;反对 1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727%;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上述议案第 2、3、4 项经出席股东大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 过。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会议出具了如下见证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