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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上集团: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3-12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
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全力保障股东权益、公
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
状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现将监事会在2018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关于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关于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度监事薪酬
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8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继
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

    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关于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18 年 9 月 26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关于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三期股
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第三期股
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股票期权及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

    6、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7、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8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8、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

    以上内容均已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年,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严格监督,对重要事项进行全程
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并已建立了较
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决策合理,工作负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
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会决定的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不存
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2018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
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
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立
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出具的 2018 年度审计报告,确认了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编制的 2018 年度财务报
表,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核实,认为:公司认真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
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没有损害
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公司董事会出具了《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经核查,该报告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相
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外担保情况

    2018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
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
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2018年度,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
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
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
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公司出具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相关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
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要求实施。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八日